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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土地用活 促产业兴旺 让农民增收 锦州深化“三变”改革推动乡村振兴

发布:2021/04/22 11:06  作者:  编辑:刘玉琪  来源:辽宁日报  阅读量:

村民土地入股、集体资金投入、合作社经营的模式,令曾经的撂荒地焕发新生机。4月18日,走进锦州市瓦子峪镇平顶房村,一排排高效大棚整齐有序,道路沟渠、电力配套设施完备。大棚内绿意盎然,西红柿、香瓜长势喜人。

 

  “平顶房村曾经是贫困县里最穷的村庄,过去村里植被稀少、十年九旱,村民生活贫困,主要依靠外出务工维持生计。”平顶房村党支部书记顾祥文说。

 

  瓦子峪镇为了实现乡村振兴,以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致富为出发点,以“三变”改革为抓手,将生态农业定为全镇高效农业的发展主方向。镇政府利用扶贫资金408万元,在平顶房村共建设高效大棚17栋,占地95亩,棚内种植有机西红柿、香瓜,由合作社经营管理。

 

  “我们的生态农业核心链条就是发展蚯蚓养殖,蚯蚓可以消耗、处理畜禽粪便,产出蚯蚓粪有机肥,起到改良土壤、提升农作物品质的作用,直接形成农业产业的良性循环。生态大棚建成后,每年为打工村民支付工资60万元,还可以每年为300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30余万元。”顾祥文说。

 

  近年来,锦州市将村集体房屋、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各类经营主体的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财政投入的农村扶贫开发资金、支持村集体发展资金等各类资金,分别量化以股权形式入股经营主体。七里河村发展起了花卉产业、大兴堡村搞起了蔬菜种植、姜屯镇的高效温室大棚拔地而起……在“三变”改革的推动下,一批批农业新产业在锦州大地上开花、结果,产生了“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效应。

 

  截至目前,锦州市共有3.16亿元农村发展类资金、1.64亿元村集体资金、2.67亿元农民自有资金投入各类经营主体,18万户、56.4万名农民变为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的股东。锦州市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增至1090个,120余万名农民整体增收近7亿元。

 

  为了确保乡村脱贫后利用“三变”改革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锦州市把“三变”改革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捆绑”纳入“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和“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创建行动。全面实施“领头雁”工程,目前已有1812名干部到乡村工作,共争取资金2.33亿元、指导组建合作社554个、引进发展项目343个。

 

  同时,锦州市还建立了由市里牵头,相关委办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把“三变”改革工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

 

土地用活了,产业兴旺了,农民增收了……连续多年的脱贫攻坚彻底改变了锦州市贫困村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格局。在“三变”改革的推动下,锦州市又通过盘活村级闲置资源、搭建创新平台等举措,拓宽农民的增收致富渠道,激活了乡村振兴新动能,乡村振兴战略在这里不断开出美丽花、结出幸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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