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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生态与文明携手 和谐与法治同行

发布:2023/08/15 10:35  作者:廖小兵 严莉 李国华  编辑:彭志萍 刘晓刚 张娜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  阅读量:

8月14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志愿者在向大龙镇群众宣传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营造浓厚生态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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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志愿者在向大龙镇群众宣传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图片2 8月14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环保志愿者在向战斗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营造浓厚生态文化氛围。.png

8月14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环保志愿者在向战斗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营造浓厚生态文化氛围。

 

图片3 8月14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环保志愿者在捡拾蒙溪河边垃圾,用行动维护水域环境。.png

8月14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环保志愿者在捡拾蒙溪河边垃圾,用行动维护水域环境。

 

图片4 8月14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环保志愿者在渠江边捡拾垃圾,用行动维护水域环境。.png

8月14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环保志愿者在渠江边捡拾垃圾,用行动维护水域环境。

 

图片5 8月14日,广安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志愿者在渠江边现场向大龙镇干部示范讲解如何用水质快速检测包检测水质。.png

8月14日,广安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志愿者在渠江边现场向大龙镇干部示范讲解如何用水质快速检测包检测水质。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8月14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大龙镇党委政府开展了“生态与文明携手  和谐与法治同行”首个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暨志愿服务活动,环保志愿者通过分发宣传手册、倡议书和环保手袋,讲解关于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让群众进一步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实践的大众化传播。此外,环保志愿者还来到渠江河边,开展巡河督导、水质检测和垃圾捡拾,用行动动员大家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不乱扔垃圾,共同维护水域环境,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文/图 广安区融媒体中心 廖小兵 严莉 李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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