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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银行两机构获“金融消费示范网点”称号

发布:2018/12/05 13:06  作者:张映波  编辑:潘兴扬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  阅读量:


2018年11月29日,一年一度的“达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网点”评选正式揭晓,达州银行达川区支行营业部、凤凰支行从参评的全市30余个金融网点中脱颖而出,双双获得了2018年“达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网点”称号。达州银行是此次评选中唯一获得两项荣誉的金融机构,在2017年总行营业部评为示范网点基础上,连续两年均有网点评选成功,使全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网点”总数达到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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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网点”是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于2017年启动的消保工程之一,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金融机构行为,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辖区银行业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2018年评选活动有全市10余家金融机构的30多个网点参与评选,达州银行推选了达川区支行营业部和凤凰支行,最终均评选成功。

达川区支行营业部、凤凰支行荣获“达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网点”称号不仅是人民银行对达州银行网点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达州银行狠抓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成果体现。今年以来,达州银行本着“强化消费权益保护、培育公平竞争和诚信环境,构建和谐金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理念,聚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点和难题,通过推进网点标准化建设、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以及零售业务转型等重点工作,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全行业务经营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得到了金融消费者的一致认可。

优化消保体制机制。达州银行董事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经营管理层成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中心”负责贯彻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日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以及总结,组织推动消费者权益相关活动等。确保了消保工作有组织、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同时健全消费权益保护制度。制定了《达州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管理办法》《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监督实施细则》等,夯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推动消保合规建设。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涉及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等,将相关产品和服务提前纳入内控合规部进行法律、合规审查。定期开展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支付敏感信息安全管理专项审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等工作,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

畅通消保投诉渠道。优化客户投诉渠道,通过营业网点、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以及各类宣传平台,对外公示人民银行、银监等监管机构以及达州银行投诉电话及方式。此外,强化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时间节点等规范管理,切实解决消费者的疑问、疑虑和诉求。

创新消保服务模式。大力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建设,推动“钱e付”扫码支付、二维码收单以及纸硬币兑换一体机等智能服务。推动柜面业务、信贷业务限时办结标准,开展“流动服务车”业务等,不断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强化消保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争做金融好网名”活动,主动深入社区、学校以及贫困乡村,组织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网络安全宣传、反洗钱、反假币以及远离“校园贷”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惠金融知识,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此外,积极开展消费者金融问卷调查,及时跟踪了解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消费需求。(张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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