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扶贫项目。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项目编报流程,通过乡镇审核、县(市、区)级审定方式,优先入库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项目。将扶贫资金安排与入库项目实施直接挂钩,确保库内项目落地建设。2020年共筛选入库项目3487个、涉及资金31.69亿元。
提高支出效率。每周汇总梳理扶贫项目开工、竣工情况,每月对账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对存在项目推进不力、资金支出滞后的进行约谈通报,提高扶贫资金支出效率。截至目前,全市扶贫项目竣工率、资金支出率分别为75.3%、83.33%,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强化资金监管。开展扶贫工程项目专项清理,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4件,有效保证扶贫资金的使用安全。拓宽扶贫资金公示渠道,利用短信、微信群等向贫困群众公示公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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