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救助流程。将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的审批确认权下放到乡镇(街道),缩短申请对象审批流程,最短可在15日内办结;针对县域内非居住地户籍居民,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在实际居住地提出低保申请,主动探索社会救助“网上办”、“指尖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简化证明材料。取消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推行只需提交“一证一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通过“信息核对平台”能够查清楚申请对象相关家庭经济状况的,尽量不让对象再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群众认可度高。
细化风险防控。在实施简政放权的同时,严格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和失信人员“黑名单”惩戒制度;加强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督导,落实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核查,加强对“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线索的摸排和整治,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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