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宜宾金江农商银行信贷支持油樟产业发展为例
油樟系樟科樟属的珍贵树种,生长迅速、载叶多、病虫少、树形美观、木质柔韧、纹理致密的特点,是成片造林和四旁绿化的首选树种。油樟的树叶炼制出的樟油,是国防、轻工,香料、医药、食品工业及军工等方面的稀有原料。宜宾市叙州区是油樟的原生资源地,油樟产业是叙州区林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内从事与油樟相关经营的农户和企业众多,是繁荣宜宾乡村经济的重要力量。为大力支持油樟产业发展,金江农商银行积极融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政府实施打造“油樟名县”的发展目标,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条件下,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和模式,持续加大对油樟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和规模,有效解决林农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资金短缺问题。
一、叙州区油樟产业现状
叙州区是全国最大的天然油樟植物园,素有“油樟王国”的美誉,2017年被国家林业局授予“中国油樟名县”。全县建有油樟林基地30万亩(其中油樟现代产业基地15万亩),500亩以上的油樟场65个,建立了全国独一无二的“天然油樟母本园”325亩,选留油樟母树6500多株,年产樟油5000余吨,占全国产量的75%、占全省产量的90%。从樟油中提炼的“中国桉叶油”畅销日本、新加坡、西欧、美国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年出口创汇8亿元。
二、金江农商银行支持油樟产业发展的主要模式
一是依托农户小额农户信用贷款支持油樟种植散户。金江农商银行按照扩面、增量、提质的要求,派遣客户经理下乡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逐户摸清油樟种植户的基本信息,建立林农信息集中管理库,将隆兴、古柏、泥南、李场等18个油樟主要分布乡镇的林农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凡是进入林农信息库的种植户,申请贷款时采用批量授信的“一站式”小额农贷办理模式,减少贷前调查流程,鼓励林户互保,进一步优化办贷手续、缩短审批环节、提升办贷效率,搭建油樟小额农贷绿色通道。目前,金江农商银行已对385户油樟种植户进行授信,授信金额2462.78万元,发放小额贷款1132.88万元。
二是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支持油樟产业经营主体。金江农商银行抢抓叙州区作为全省首批林权抵押贷款5个改革试点县之一的重大机遇,率先在全市创新研发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出台了《宜宾金江农商银行林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对林权抵押贷款的利息、抵押方式、以及评估方式进行了规定,为林权抵押贷款的顺利推行提供了保障,使林权所有者手中的“绿水青山”变成了“金山银山”。对于油樟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优先配置信贷资金与综合金融服务资源,加大“专合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的推广运用,支持叙州区仙鹅林樟专业合作社建立集苗木种植、水产养殖、休闲观光于一体的国家级林业示范基地,带动周边农户从事油樟苗木种植;支持创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万树香料香精有限公司香樟油购销,带动百余户农户从事樟油提炼加工。
三是政银保合作护航油樟产业发展。先后与区政府成功签订《关于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协议》,与区财政局签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专项补偿金管理协议》,政府以承担贷款本息损失70%的补偿比例建立油樟种植风险补偿金机制。同时积极与平安保险、太平洋财险公司合作,引入林权抵押贷款保险机制,实施以林木风险为标的的林权抵押贷款创新模式,一般要求林农或林业经营主体购买保险,降低和转移林权抵押贷款风险。
三、当前支持油樟产业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林权交易建立的配套机制不完善。一是林权流转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宜宾市尚未建立专门的林权流转交易中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缺少流转服务平台,林地流转尚处于起步阶段,林权的各种合同、流转、发包不够规范,流转信息不畅,林农对林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银行对抵押的林权处置难度较大。二是油樟价值评估较为困难。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出一部全国性的林权评估法律、法规,在实际的林权评估过程中,缺少既懂林业又懂评估的专业林权评估人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匮乏,如全市具有林权乙级资质的评估机构仅有2家,而评估机构评估维度和方法相对单一,林木资源资产价值难以准确量化。
(二)油樟规模化、产业化需进一步提升。一是油樟种植呈现分散化。农户种植油樟多利用田边地角零星种植,很少成片栽植,这种方式难以形成规模效益。而且分散种植、分散采摘的种植模式工作低下,大大增加枝叶采集的人力和物力。由于油樟零星分布,许多自然脱落的油樟叶片无法及时收集,导致叶片中有效的油类物质挥发,影响油樟叶的出油率。二是叙州区油樟企业规模较小,缺乏区域性龙头企业,产品品种单一,主要为油樟叶蒸馏提纯的桉叶油,处于油樟产业链的初级阶段,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差、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素质人才缺乏也是制约油樟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
(三)油樟林业风险补偿机制尚不健全。一是风险补偿周期较短。油樟种植风险补偿资金大多直接来源于地方财政,依靠行政手段拨付,资金来源单一且缺乏市场化管理运作,建立的风险补偿制度均有一定的时限,一般补偿林农的周期为5年,而油樟从种植到有经济产能的周期为6-8年,风险补偿金周期和油樟生长周期不匹配,补偿机制很难处于长期有效、稳定运作的状态。二是林业保险产品供给不足。林业本身是个高风险的产业, 大部分林农生产规模小,保险标的分散, 标的保额不易确定,保险的风险相对集中,保险公司的赔付率高,实际经营中还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标的物进行调查,使经营林业保险成本高于一般保险,而经营收益低于其他商业保险,导致林业保险的供给不足。
四、建议措施
(一)加快林业流转和评估机制建设。一是政府加快对油樟林权的确权办证,建立县级林权流转交易中心,完善林业流转平台,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并推行使用林权流转统一合同,并指导合同签订,加强职能监管,了解和调解林权流转中的纠纷,为流转提供法律政策宣传、市场信息、价格咨询、资产评估、合同签订等服务,确保林权流转规范运作,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二是林业部门针对油樟不同阶段的生长周期和经济价值,制定适合油樟林权评估的行业标准,适应林权流转、抵押环节中的需要。同时,积极引入具有甲级森林评估资质的林权评估机构,增强油樟林权评估的有效性、专业性。
(二)增强对油樟产业的技术、政策支持。一是鼓励通过土地流转、林地租赁等方式,培育一批种植大户,建立油樟种植基地,从现有的分散种植转变为集中种植,在基地推广好的培育技术,提高油樟管护水平,并采取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使油樟种植户有稳定的销路,促进农户扩大种植面积,更好地发挥油樟种植的规模效应。二是培育油樟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油樟生产企业是实现油樟产业化的关键所在,呼吁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各种闲置资金进入油樟产业,在土地征用、税收、信贷、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油樟龙头企业营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快速发展壮大一批油樟龙头企业,发挥其在油樟产业化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而实现油樟产业“林、工、贸”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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