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财政专项资金。设立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200万元,印发《巴中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市、县财政持续加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投入。全市前三季度共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亿元。
建立财政专项基金。县(区)财政分别建立3000万元的防止返贫致贫专项基金,一年一结算,每年一注入,保证基金规模与解决“因病因灾因事故”等易致贫返贫户需求相匹配,惠及3580户10400余人。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支持脱贫县(区)在过渡期间继续实行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继续整合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明确要求整合资金使用要兼顾脱贫村与其他村、脱贫户与其他户等,优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今年全市整合涉农资金16.5亿元,占可整合资金的81%,其中63.8%的资金用于产业发展。
转变财政补助方式。修订《巴中市市级财政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年初市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1000万元,探索将市级财政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由直接补助变为以奖代补,由事前补助转变为先建后补,拟于近期分配“菜篮子”工程奖补资金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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