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促进乐山市服务业平稳运行,日前,乐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乐山市服务业稳增长若干政策》,针对文旅业、零售业、餐饮业等提出多项稳增长具体措施。本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暂退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当日)期间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接收暂退、申请缓交保证金的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允许企业缓缴保险。2022年,旅游、餐饮、零售行业以单位方式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参保职工失业或发生工伤后,依法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限结束后,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相应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支持旅行社承接机关事业单位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务考察、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
整合开展宣传营销。支持旅行社和民营景区(点)参与“佛国仙山·人间烟火”立体宣传营销,2022年组织赴成都、重庆、绍兴等地开展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稳固和开拓客源市场。
加强零售餐饮行业帮扶。支持限上餐饮企业,以直营方式在市内外新开设门店,给予每店5至20万元一次性补贴;支持限上零售企业,在市内外新开设连锁门店,给予每店5至30万元一次性补贴。
加大保供企业支持力度。对市级生活必需品保供骨干企业,2022年给予每户3万元一次性工作补贴。在本地发生疫情和自然灾害期间,对承担市、县政府下达生活物资保供任务的商贸流通企业,由市、县财政按企业实际发生物流费用的50%给予补贴。
“服务业发展在经济增长、就业、外贸等方面发挥着‘稳定器’的作用。”乐山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服务业尤其是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和关联企业受疫情影响大,面对新形势新问题,乐山市在全面落实国、省有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实施《乐山市服务业稳增长若干政策》,切实助企纾困,将有利于鼓励企业坚定发展信心,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市相关部门还将于近期出台零售餐饮新开门店、保供企业补贴政策细则,增添行业发展动力。
“目前我市共有旅行社总社78家,今年以来,我市已经为经营困难的旅行社暂退100%旅行社质量保证金41万元。”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产业科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抓好政策实施,全力帮助文旅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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