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邻水县工商质监局在“红盾春雷行动2017”中查获一起药酒虚假宣传案,现场查扣涉案“苗鼎三蛇酒”78瓶,涉案金额3.1万余元。
据悉,1月13日,邻水县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对邻水县九龙镇李某门市进行检查,发现蒋某正利用电脑向现场群众宣传“苗鼎三蛇酒”,宣称“苗鼎三蛇酒”含有“五步蛇干、祛风蛋白酶、乌梢蛇、水蛭、铁皮石斛、穿三甲壳、蜈蚣、龟甲龟板”等成分,对“风湿、类风湿、老寒腰、老寒腿、脑血栓、冠状动脉血管硬化、中风瘫痪高血脂等疾病”有特效。因蒋某不能提供上述宣传的有关依据,按照《广告法》相关规定,该局立即查扣该“苗鼎三蛇酒”78瓶,并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据蒋某自述,其于2017年1月初在贵州遵义某保健品公司以每瓶89元的价格购进“苗鼎三蛇酒”120瓶,于1月8至1月13日期间,借用邻水县九龙镇李某门市,通过免费发放鸡蛋、品尝试酒等方式诱使群众聚集,用电脑播放PPT及视频的形式对“苗鼎三蛇酒”的成分、功效等进行虚假宣传,并以每瓶398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其PPT及视频宣传的药酒成分与该商品外包装上印制的配料内容不相符合,宣传的该药酒“针对风湿、类风湿、老寒腰、老寒腿、脑血栓、冠状动脉血管硬化、中风瘫痪高血脂等疾病有特效”也无任何依据。
经查证属实,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有关规定,该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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