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2022年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成都市、省发展改革委等32个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表明,各地各部门(单位)在2022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放管服”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在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等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通报》希望,受到表扬的地方和部门(单位)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对标先进、开拓创新、砥砺进取,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在新征程上奋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 (作者/周淼葭)
附:2022年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共32个)
一、市(州)(10个)
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广元市、乐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
二、省政府部门(单位)(17个)
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大数据中心
三、中央驻川机构(5个)
成都海关、四川省税务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四川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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