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凉山州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枫桥经验”为指导,结合凉山民情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推进法治职能作用,努力探索出适合凉山创新发展的“枫桥经验”特色之路,为凉山现代化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矛盾纠纷“冲在前”。大力推进州、县(市)、乡镇(街)、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全州设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18个,17县(市)共有调解组织2750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304个,村(社区)调委会2377个,人民调解员1.37万名,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乡村,覆盖全州”的人民调解网络。聚焦社会矛盾热点焦点,积极推动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35个,17县(市)交通事故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婚姻矛盾纠纷调委会实现全覆盖。深化实施“调解+”,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德古调解“五调联动”,建立州县德古调解协会7个,在公安派出所成立驻所调委会(调解室)55个,在信访部门建立调解组织9个。“十三五”期间,全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5万余件,成功率99%。2022年以来,年均化解矛盾纠纷1.6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2023年上半年调解矛盾纠纷8149件,调解成功率均达到99%。
法律服务“跑在前”。大力推进全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已建成州、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个,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4个,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室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377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加大乡村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力度,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有4名“法律明白人”,全州已培养法律明白人10106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深入实施,每年为上万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社区矫正“管在前”。持续深化狱(所)地协作,出台狱(所)地共建机制44个,建立独立远程探视室122个,累计受理服刑(强戒)人员家属远程探视5784件、1.25万人次。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探索开展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试点,推进“智慧矫正”实现远程视频督察全覆盖,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低于全国0.2%平均水平。
普法教育“走在前”。着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动漫等形式,积极开辟法治宣传教育第二课堂,2023年以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900余场次,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良性互动。强化提升农村群众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农村“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小分队”的职能作用,结合农村地域特点,组建“马背宣讲团”“摩托车服务队”等普法队伍28支,2023年以来开展法治培训、讲座95次,受众达1.5万人次。深入乡村、社区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印制“彝汉双语”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围绕权益保障、控辍保学、禁毒防艾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2023年,紧扣“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活动,全州累计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160余次,组织开展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41场次。
截至目前,全州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70个,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4个。(凉山司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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