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指出,农村客运是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行有所乘”的民生服务,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全国实现了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客车。2021年,交通运输部会同9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巩固拓展通客车成果,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等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全国各地持续加强农村客运运行监测,完善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量,有效满足了农村群众出行需求。
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对不同模式的农村道路客运管理要求不够明确、服务标准不够具体、发展导向不够清晰,亟需出台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运营服务要求。为此,交通运输部在广泛开展实地调研、系统总结各地有益探索的基础上,制定了《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客运规范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鼓励引导方向,更好巩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促进农村客运健康稳定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指南》在总则、运营基础、运输组织、运营服务、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和附则等方面做出了规范要求。其中,总则明确了《指南》制定的目的依据、运营模式和发展导向。
运营基础从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车辆、从业人员、客运站点等方面,明确了保障农村道路客运服务的基础要素要求。运输组织从运营模式、班次调整、运力投放、预约响应、重点时段运输保障、线路调整或暂停等方面提出要求,保障农村道路客运可持续运营服务。运营服务从服务监督、服务设施、车容车貌、旅客转运、服务价格、特殊群体优待、客运信息查询等方面提出要求,保障农村道路客运服务质量。运输安全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动态监控等方面提出要求,保障旅客出行安全。监督管理从服务质量考核及结果应用、监督检查、打非治违、投诉举报处理等方面提出要求,营造农村道路客运良好发展环境。(文/周淼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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