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内外贸一体化对稳定企业、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推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从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培育内外贸并重发展的企业主体、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标准、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畅通内外两个市场对接渠道、打造更加便利高效的贸易环境、加强财政金融人才等要素保障等七个大的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内外贸一体化对稳定企业、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助力浙江省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全国内外贸一体化工作提供浙江样板。
《措施》包括7项23条政策举措,推出的一系列符合浙江省实际的举措,如开展内外贸一体化企业“领跑者”行动、“浙江出口名牌”认定、“品字标浙江制造”“三同百具千品万亿”行动,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浙货行天下”等工程,办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都富有浙江特色和浙江辨识度。
同时,《措施》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和要素保障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优化税收服务保障,引导涉税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帮助处理境内外疑难涉税问题,助力内外贸企业“轻装上阵”,强化人才支撑。
此外,《措施》还更加注重环境优化和协同配合创新内外贸信用保险协同机制,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优化企业贸易环境。加强部门协同和省市联动,密切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形成工作闭环。(文/周淼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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