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破除制约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久前发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将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具有强大推动作用。
《行动方案》明确了市场环境、法治建设、开放贸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建设6方面、19项重点任务,为三地加快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给出“任务书”和“施工图”。
《行动方案》在总体要求中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为导向,以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为重点,围绕经营主体生存发展所需的高频事项,深化跨区域协同合作,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对国内外要素资源的吸引力。经过三年时间,京津冀区域限制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障碍有效破除,贸易投资和政务服务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经营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新优势。
《行动方案》指出,下一步应在“要素自由流动、企业便利、规则协作”上下功夫,持续推动京津冀营商环境建设。
优化市场环境,破除市场分割。持续提升京津冀企业全生命周期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扩大营业执照异地“办理、发放、领取”试点经验推广范围。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持续优化创新链、重点产业链、新业态新领域营商环境,建立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制度。
构建政务服务便捷高效、企业服务主动精准、公共服务暖心贴心的全方位企业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建立“同事同标”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政务数据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利用。推动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全面融合。
加强法治建设,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推进京津冀协同监管;完善反垄断、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信用监管等重点领域三地监管执法定期会商、应急响应等机制;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协助调查、送达执行等跨区域协作治理体系。
加快制度型开放,营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更全面、更深入、更高水平的对接。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扩大市场准入,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市场准入内外资平等。
(文/周淼葭)
关注官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