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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县域经济网 /2017第七期

从四川实践看农村三产融合及与台湾的合作展望

发布:2017/08/02 10:52  作者:郭晓鸣  编辑:卢锦根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  阅读量:


专家名片


  郭晓鸣,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奖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第六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获奖者。曾荣获四川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四川省“五个一工程奖”等省部级以上学术奖励20多项。

 

  当前,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在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的同时,一个重大的标志性变化是农业的功能性拓展不断加快,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推进。这一重要变化不仅与国际农业的共同趋势完全吻合,而且必将对中国农业的未来发展产生持续性的深刻影响。



促进农村产业融合的重要意义


  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是指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引领,以利益联结为纽带,通过产业联动、要素集聚、技术渗透、体制创新等方式,将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使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餐饮、休闲、养生以及其他服务业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使得农村三次产业之间紧密相连、协同发展,最终实现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扩展和农民增收。


  促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是我国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选择,其主要有个方面的关键性意义。首先,有利于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产业融合通过对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整合,更利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其次,有利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产业融合让农民有机会分享“融合”过程中带来的红利,改变传统农业比较效益低下的困境。最后,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提升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产业融合吸引现代要素改造传统农业,拓展农业功能,培育农村新的发展动能和新的增长点。



促进农村产业融合的现实基础


  总体上,农村三次产业融合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需要一定的基础性支撑条件。从四川现实看,已经基本具备促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条件。


  一是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为融合发展提供了龙头和核心。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可以发挥在技术、信息、资金等方面优势,向原材料生产基地建设等上游环节延伸,向品牌、流通、服务等下游环节拓展,打造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目前,四川己有龙头企业8700多个、合作社5.3万个、经营种耕地30亩以的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3.5万户、规模养殖大户45万户,全省土地规模经营单率超过33%,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面达到63%


  二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产生,为融合发展提供了产业载体。四川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康养产业、创意农业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加快发展,为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创造了重要产业基础。全省现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3个、示范点24个,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7个。


  三是农业开放度不断提升,为融合发展提供了要素保障。随着农业开放水平提高,大量城市工商资本对农业的投资规模不断加大,有效带动新的现代生产要素进入农业和农村,通过合理引导和强化监管,有利于提高农村三次产业融合水平。


  四是农业农村创新改革加快推进,为融合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四川全面创新改革和“双创”战略深入实施,“互联网+”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智慧农业等新业态方兴未艾,农村产权改革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都为农业产业融合提供了重要历史机遇。


农村产业融合的基本模式


  近年来,农村一、二、三产业充分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通过产业间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前后联动、要素聚集、机制完善和跨界配置,交叉融合成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使综合效益高于每个单独的产业之和,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川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呈现多种模式。


  ——农业产业融合模式。一是以特色产业为载体的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模式。以特色主导产业为基础,整合政府、企业和民间各方资源,做大做强区域公共品牌,推进区域特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组织农民成立合作社开拓农业多种功能,提高农业多重价值,形成从生产、贮运、加工、流通的产业链条,有效促进一、二、三产业良性互动发展。二是以产业集群为特征的农业产业集群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在县乡或园区范围内,围绕若干个主导产业集群发展,每个企业都可以专注于产业链的某个环节或领域,相互之间形成紧密合作、相互融合的关系。产业化集群一方面可以降低龙头企业投入成本,减少中间环节的损耗和费用,提高集群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能够引导产业向纵深发展,带动配套产业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将更多的增值空间留给农业、留在农村。三是以农业产业链为主线的产业化联合体模式。通过制定章程、签订契约合同等形式,把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农业产业链紧密联系在一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合同契约为主的交易联结,打通了存在于各主体和各产业之间的障碍,每个主体都获得比单打独斗更多的收益,极大的调动了各主体间共同打造全产业链条、促进融合发展的积极性。


  ——农业要素融合模式。一是以土地要素为纽带的土地经营权入股模式。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到农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不仅可以获得农业生产的收益,还可以参与企业经营,分享加工、流通等环节带来的增值收益。企业与农户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


  二是以技术要素为媒介的“互联网+”模式。利用互联网把农业生产相关资源联接起来,创新发展电子商务、直销配送、众筹认购、体验营销等新型营销模式,实现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将龙头企业与农户、经销商的信息互动、数据共享、利益共赢,使产业联接形成封闭环,变松散的外部产业链为紧密的内部生态链,既延长了产业链,带动了上下游产业有机融合,又紧密了利益链,使产业各主体共享利益、共担风险。2015年,四川共建成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7个,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370.8亿元,其中农产品销售额99.1亿元。


  三是以休闲、生态为特征的休闲农业发展模式。立足一产,依托“生态”“健康”等理念,挖掘农业在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农耕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价值,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创新经营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发展生态农业、文化农业、休闲农业等农村发展新路径,带动农村加工、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发展,拓展农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2015年四川实现乡村旅游总收入1708亿元,比上年增长27%,约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27.5%



四川农村产业融合的政策支持


  总体而言,四川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还仅仅处于初始阶段,还有一些问题急需在下一步发展中加以解决。对此,四川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制定支持政策和发展措施:


  ——加快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产业融合必须依赖于有带动力的产业化生产主体和有较高素质的经营人才,因此,四川强化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把扶持农民工和大学生返乡创业作为重点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引领作用,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经济,支持农户利用各项农村产权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建立利益共同体,采取“保底分红+利润分红”等方式,让农户能够分享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收益。 

  

  ——积极推动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产业融合必须有效消除现实存在的产业冲突,为此,四川鼓励创新产业链各环节联接模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要求,大力推行农牧结合的生态养殖方式,合理布局特色种植和养殖业,大力推进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建设,提高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匹配度,在种植业集中生产区、有机肥需求量大的蔬菜、水果等基地配套建设养殖场。推动粮经饲统筹、农牧渔互动、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实现种养融合、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


  ——着力建立多形式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构建有效的利益联接机制是实现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四川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多种主体合作,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共同设立营销基金,联合打造品牌,实现股份合作受益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与其他产业交叉融合发展,将农业与生态、文化、旅游、康养等元素有机结合,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同时建立综合受益利益联结机制。


  ——切实完善推进产业融合保障措施。产业融合必须有政府的合理引导和支持,不可能是一个完全自发的市场行为,四川十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大财税支持,强化土地保障,创新金融服务,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试点示范。引导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支持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农村经营性养老服务和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推动农业配套服务产业快速发展。


川台合作的展望及建议


  在台湾,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发展“三生农业”“乡村花园”“乡村民宿”“教育农园”“市民农园”等已有较大发展,形成了许多值得借鉴的成熟经验。而四川农村产业融合的深度发展将产生更大的合作需求。因此,四川和台湾两地发挥各自优势,在已形成了良好合作基础和投资环境基础上共同推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其未来发展前景将十分广阔。为此,提出如下四点对策建议:


  ——加强川台农村三次产业融合经验交流互鉴。目前,“川台农业合作论坛”已成为深化川台农业合作的有效载体。未来,应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经验交流互鉴上,建立更广更深的合作机制。建立协同创新联盟、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和试验基地,不仅推广台湾农业优质品种和新技术,而且推动两地产业体系的全面合作。要在农业领域建立长期的产学研协作关系。特别是要率先加强川台两地民间层面的农业合作和交流,以农业科研院校、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合作与交流,构建川台两地更加畅通有效的农业合作与交流机制。


  ——加强川台农村三次产业融合试验。在已建的川台农业示范园区,要以制度设计为基础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创建行动,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形成的新产业新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可探索设立川台农村三次产业融合试验专项基金,对涉及产业融合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定向扶持。


  ——深化川台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合作。鼓励台资农业企业通过入股、合作、自建等形式,来川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生态康养、创意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投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新业态。支持台湾投资者在川创办研发中心、生产服务公司、投资公司等。同时引导川企到台湾投资建设农业产业融合项目,鼓励川台两地农业企业联手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共同拓展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


  ——营造川台农业发展要素双向流动环境。四川具有农业资源丰富、地域文化产品特色突出、市场潜力巨大的发展优势,而台湾在精致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现代农业技术等方面走在前面。川台农业开展广泛合作,促进农业发展要素双向流动,是实现共赢发展的必然选择。四川要着力提高四川国际化水平,优化四川营商环境,为台湾企业、优质人才进入四川创造良好环境,实现川台农业在人才、资金、技术、文化等等方面的双向流动和良性互动。


(作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郭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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