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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研究(1)

发布:2019/10/15 14:28  作者:  编辑:陈天航 潘兴扬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  阅读量:

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七大战略之一写进党章,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习总书记来川调研视察时明确要求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乡村生活富裕,把四川农业大省这块金字招牌擦亮。当前,农村已成为人、财、物等重要资源的新聚集地,强力驱动着“三农”发展换挡提速。但作为我省农村金融主力军银行,四川农信更应把握这难能可贵的历史机遇,真正把农村金融服务这张网络织深、织细、织密。本文将从政策导向、经济形势、需求演变、县域服务等角度探索四川农信如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


一、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分析


2017年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中省市县均高度重视,陆续出台各项关于乡村振兴的制度和政策层层传导、层层落实。自上而下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政策体系已初步建立,这无疑是为我们四川农信提供了巨大的战略机遇及强大的政策保障。


宏观政策体系


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相继出台,从国家层面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顶层设计,明确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致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具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作为系统而庞大的工程,国家在制度层面上颁布了系列关于乡村振兴的指导政策,来确保战略的落地落实。其中,重点在于群众特别关注的土地、产业、财政、人才等关键领域。


1.农村土地政策。土地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资源,历来备受党中央高度重视。从开展土地改革到实行农业合作化、从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改革无不推动着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2018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等重大问题作了修改进一步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让农民和土地承包者吃上了“定心丸”。同时,伴随着“两权”抵押贷款在各地的成功试点,农村土地得到进一步释放,有效提升了农村土地的流动性和土地抵押贷款的获得性。


2.农业产业政策。据新华社消息,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67%,其中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0%。但农业产业类型单一、基础薄弱等情况依然大面积存在亟待进一步深化改革。当前,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的意见》《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分解细化了乡村振兴战略设计的产业政策引领“三农”多层次、多维度拓展乡村产业增长空间。通过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设施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商等新模式快速发展,改变了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及时空分布,创新了民俗文化、农事节庆、科技创意等观光旅游内涵,健全了农产品的配送销售网络。


3.乡村财政政策。近年来,我国财政用于农业投入逐年增加,2018年财政农业支出为9.4%,虽远不及发达国家20%至50%的占比,但相关配套政策正在逐步完善。此前,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分析涵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产粮大县奖励”“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7项政策。今年7月,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批准全国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每个镇(乡)获得1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随着各级财政支农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乡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势必在农村形成资金洼地,吸引和撬动更多的国有资本、金融资本、民营资本及境外资本,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储备强大的资金后盾。


4.乡村金融政策。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之一,金融机构,特别是全国的农信系统,一直肩负着支农支小的重要使命。但受限于抵质押物匮乏、抗风险能力较弱、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因素,“三农”主体在信贷需求上未能得到充分满足。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力度,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要实现“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涉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的目标,对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主力军作用作了具体的要求。今年初,银保监会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明确要求农村商业银行回归县域法人机构本源,专注支农支小信贷主业增加“三农”金融供给在监管政策的引导下,农村市场将涌入更多的金融活水,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5.乡村人才政策。人才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的根本落脚点。从目前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看,各地均在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等专业人才,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扩大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返乡服务乡村振兴的吸引力度等。据统计,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纷纷返乡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截至2018年末,各类返乡下乡创新创业人员累计达780万人。


(二)微观政策要点


作为农业大省,实施乡村振兴对于四川来讲具有更加重要的战略意义,是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关键一招”,是实现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2018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整体部署,明确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推动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从全省层面看,2018年6月,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对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了系统部署,推进乡村振兴重点突破。9月,我省选定富顺县、广汉市等22个县(市、区),开展乡村振兴规划试点,并于今年5月全部评审通过,形成了我省首批县域乡村振兴蓝图。今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印发《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意见》,为各市州指明了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实施方向。同时,针对乡村振兴的各个环节,省委省政府也针对性地出台了相应政策。如印发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达标目标,对全省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详细地部署。又如印发了《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0年》《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指导川西林盘、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等不同区域的乡土特色和民族地域特点的乡村建设。再如印发了《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将每年考核评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县(市、区)10个、先进乡镇50个、示范村500个,分别一次性给予6000万元和新增300亩建设用地指标、500万元、60万元财政补助。此外,我省还印发了《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关于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镇的意见等等,全方位保障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落地。 

 

从市州情况看,各市州、区县以中央与省委省政府的政策为依托,充分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了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实施方案。如遂宁市,先后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意见》《遂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遂宁市农村厕所和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十八条措施》《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遂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等等,将脱贫攻坚、园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遂宁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6+2”蓬船灌区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六支人才队伍”及农民工创业就业保障等等的内容全面融入乡村振兴“遂宁战略”


总体来看,中、省、市的乡村振兴政策涵盖了“三农”建设的方方面面,“三农”发展势必提档增速。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银行,乡村振兴这一伟大“战役”将成为四川农信履行社会责任、践行普惠使命、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壮大自身规模的的重大战略机遇。


二、我省农村经济金融现状及问题分析


四川作为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近一半,农村经济在全省经济中占有重要比重。但四川山地、丘陵、高原及平原盆地纵横交错,部分地区受限于地理位置、地势环境、资源禀赋及历史原因,农业发展相对缓慢。


(一)全省农村经济概况


2017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4262.35亿元,占全省11.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万元,是同期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1.0%。按照“一干多支”的区域划分,主干成都GDP占全省3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3万元,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环成都平原经济区(除开成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4万元,略超全省平均,居于成都市之后;川东北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23万元和1.39万元,两区乡村就业人数占全省48%,农村外出务工人口占全省55.1%,但地区生产总值只占全省32.5%;攀西经济区第一产业相较于第二产业发展薄弱,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万元,略低于全省平均,只占其城镇居民的38.8%;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地广人稀,农业资源丰富,高原特色农牧业突出,但经济水平总体落后,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万元,低于全省平均。


近年来,作为农村经营主体,我省农业就业人数及占比持续下降。不过,随着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示范基地、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加上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农村农业将注入新的经济动力。同时,随着土地保护力度的加强及农业科技的深化推广,全省耕地面积逐年增加,农作物播种面积稳步上升。加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机制的落实,丰富了土地流转形式,扩大了农业规模经营,切实激活了农业发展的新动能。


(二)全省农村经济各要素现状


1.农业产业结构


通过对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四川农业得到持续发展,农林牧渔总产值不断提高。数据显示,2007年总产值为3370.17亿元,稳步增长到2017年的6955.50亿元,年均增长10.6%,高于全国同期1.4个百分点。其中,种植业、畜牧业分别占比57.6%、31.6%,较全国同期高出4.5和4.8个百分点;林业、渔业分别占比为5.0%和3.4%。由表1、图1可得,在四川农村产业结构中,种植业持续增长已占据半壁江山,而畜牧业占比呈下滑趋势,现仅占不到三分之一;林业、渔业历来产值较小,总体缓慢增长。


1)种植业产品结构


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四川省种植业不断发展,对农业经济增长做出了较大贡献,但自身结构不平衡。数据显示,四川省稻谷在粮食生产占比过半,小麦占比平均在15%左右,玉米占比平均在25%左右;豆类占比较小,平均在4%左右;薯类比重在17%左右保持。在经济作物中油料产物中花生、油菜籽产量稳步增长,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相较下油菜籽占有绝对优势,目前川南、川东北地区已形成优势油料产业。同时,四川省蔬菜优势也较明显,成了川南反季节蔬菜区、成都平原蔬菜区、川西高地淡季蔬菜区形等,川南、川西、攀西等区域蔬菜产业集群效应凸显。


2)林业产品结构


四川是全国林产品生漆、油桐籽、油茶籽、核桃、竹笋干等产区,形成了川东北、攀西地区核桃、花椒产业等。根据《四川统计年鉴2018》数据分析,近年来林产品中生漆、油桐籽、油茶籽、竹笋干的产量变化波动复杂,但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竹笋干总量相较最大。在水果产品上,产量波动较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但是,核桃产量一直保持快速高位增长,从2007年的7.67万吨增长到2017年的53.75万吨,年均增长高达22.75%。分析原因,与人们消费观念更加倾向于健康、科学的饮食有关。


3)牧渔业产品结构


近年来,四川向节约型牧渔业发展,生产效率逐步提高,规模逐渐扩大。从牧渔业产品内部结构变动情况上看,肉类产量占比由62.70%增长至66.65%,处于变化中的上升趋势;禽蛋产量占比由16.22%缓慢下降至13.86%,下降趋势明显;奶类产量占比由7.34%下降至6.40%;而水产品变化比较复杂,与其产量变化趋势大体一致,总体处于上升趋势。由此可知,四川牧渔业综合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发展速度加快。这种现象原因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离不开,传统家庭零散养殖逐渐分化,兼业养殖向专业养殖方式转变,形成规模化养殖,资金、技术、政策等集中倾向使牧渔业试点成效显著。


2.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8》《四川统计年鉴2018》,2017年末四川就业总人数是4872万人,农业就业人数是为1793万人、占比36.8%,高于全国的27%,但总体趋势呈下降状态(见表2),由此数量与质量的双重下降阻碍了四川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包括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示范基地、龙头企业等。同时,政府也在不断地加码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四川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19-2022年)》指出,四川省从2019年启动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到2022年,分两批次培育家庭农场5000家以上。


3.农业生产土地


土地作为农民发展生产的主要生产要素,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数据显示,四川耕地面积逐年增加,土地保护加强,农业科技进一步推广,而农作物播种面积稳步上升。同时,2014年四川省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机制,逐渐激活农业发展新动能,丰富土地流转形式,扩大农业规模经营。根据统计数据,截止2017年底,四川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率92.9%,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占全省耕地总面积36.7%。全省流转土地以出租和转包为主,占流转总面积的50.1%和31.2%。此外,四川耕地流转正朝着适度规模化方向迈进,单个主体经营30亩及以上面积超过1327万亩,同比增加2.2%。受土地租金、机械投资、人工费用等因素的影响,土地主要流向效益较高的经济作物。


(三)全省农村金融服务现状


从金融服务覆盖程度来看,截至2017年末,全省银行业机构网点已覆盖所有县(市)和绝大多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已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全省89.8%的银行业机构通过线上、网点等多种渠道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累计在4146个乡镇设立网点9237个、行政村(社区)助农取款点4556个、农村金融服务站488个、布放各类自助银行设备415115台。金融服务网点空白乡镇总数较2012年下降25.15%。


从金融支持规模来看,截至2017年末,全省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达1.59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32.78%。一是支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通过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发力、互利共赢,大力支持现代农业、绿色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康养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广汉市等20个现代农业示范县农业贷款258.47亿元,支持绿色农业开发项目35.11亿元,支持智慧、康养、休闲旅游农业贷款48.09亿元。二是推进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成功探索了一批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服务模式,发放双基合作惠农贷款27.71亿元、“四权”抵押贷款73.66亿元。三是支持贫困地区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支持藏区牧民定居、彝家新寨新村和巴山新居工程建设贷款132.84亿元。88个扶贫县贷款余额7267.69亿元,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3.86个百分点,扶贫小额信贷余额109.37亿元。


(四)农村经济金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全省农业经济效益实现了整体提升,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但是对比全国农业强省,还存在诸多问题,较乡村振兴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1.农业供需结构失衡。在今年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大会上针对“三农”工作的关键和重点领域的6个问题中,“粮”和“猪”分别位居第一、第二,供需失衡问题已不容忽视。作为粮食主产省和第一消费大省,近年来,我省粮食产量虽保持稳中有增的态势,但加工转化用粮对外依存度高达50%,粮食供给结构性矛盾突出。养猪业是我省农业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但受“非洲猪瘟”疫情、禁止泔水喂猪、养殖成本增加等影响,约30%的中小规模养殖者不愿继续养猪,养殖规模急速缩减。据农业农村部监测信息,全国生猪、能繁母猪存栏分别减少16.6%、19.1%。四川省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降幅虽低于全国8、12个百分点,但仍降势明显,养猪第一大省地位正受到冲击,稳粮兴猪已迫在眉睫。此外,随着省内市场对农产品需求结构的不断变化,农产品消费结构的升级,除上述“粮”“猪”外,我省还有诸多农产品呈现供给不足的情况,如牛羊肉自给率只有85%,兔肉自给率不到66%,鱼肉自给率不到70%等等。


2.农业经营主体活力不足。一是受教育程度低。由于封闭性、分散性及经济落后等历史与环境因素,我省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观念保守,缺乏改变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思想认识。据《中国统计年鉴2015》数据显示,全省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的劳动力占到了77.1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36个百分点;高中及以上文化素质的劳动力占人口的22.8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37%。2016年,全省农民中文盲占6.8%,初中以下文化占了83.3%,高中文化占7%,高中文化以上占2.9%。二是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外流现象明显。在我省农业劳动力中41岁及以上的劳动力占比达55.6%,其中,51—60岁占比23.4%,61岁以上占比11.2%,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同时,截至2015年末,全省3281万农村劳动力中转移劳动力就有2410.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73.47%,造成了严重的农村人口空心化,部分村落几乎无人劳作、无人生产(如表3)。三是生产方式难以得到有效改变。全省近60%的耕地分布在丘陵山区,受限于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等约束,部分农业经营主体以单个式、作坊式生产为主,缺乏人才、资金、技术的引入,无法实现品牌效应、规模效应。如达州市部分地区,山地、丘陵地貌复杂,田形调整及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限制了大型农业机械作业,其微耕机、微电泵、脱粒机等小型机具占农机拥有量的95.6%,造成农业现代化发展受阻。


3.农业土地效用未能充分发挥。随着农村土地确权、“两权”抵押试点等政策的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得到不断深化,很大程度地激发了土地活力,但从全省情况看,农村土地的效用并未充分发挥出来。据《四川统计年鉴》统计,我省土地总面积为48.89万平方千米,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13%左右,而人均耕地不足0.075公顷,仅为世界和全国人均水平的35%和72.3%。同时,未利用土地面积接近600万公顷,占比高达到12%。随着劳动力大量输出,农村留守的老人、妇女仅依靠自身力量零散的开展小农生产,大面积耕地杂草丛生。基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土地经营权、承包权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土地流转受阻。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产权纠纷及风险保障等制度的匮乏,为土地融资造成困境。


4.惠农政策未充分落地。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给“三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政策把握不到位、标准未统一等原因,导致政策落地存在一定的偏差。如:有的地方拔高脱贫标准,易地搬迁面积超标准、看病不花钱、上学都免费,看似给老百姓提高了福利,但脱离了国情,不能可持续发展;有的地方政策把握有偏差,发钱发物“一发了之”,统一入股分红“一股了之”,低保兜底“一兜了之”,未能真正实现志智双扶,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有的地方还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像花钱刷白墙,又不能吃又不能穿,浪费国家钱。诸如此类情况,不仅未真正惠农惠民,反而助长了一些群众的陈规陋习。


5.农村市场优质主体不足。从前面的数据我们能看到,各类新型农业主体、农业企业在乡村振兴的大潮中如雨后春笋般成立起来,推动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不等于随便乱来。在这些新生代市场主体中,鱼龙混杂,缺乏资金、技术、人才的主体大量存在。据遂宁农商银行的市场调研得知,遂宁市安居区辖内在工商局注册的涉农企业约1780家,但抛开外地企业的分公司在本地长期无经营的企业、政府平台企业、经营情况差或有起诉案件的企业、同一注册地址的企业、无实体经营的企业后,有效户数不足600户,其中可能还存在一家人在多个乡镇申请的重复企业。同时,在具体的企业走访中了解到,企业注册资本较大、但经营情况一般的企业大量存在,企业家族氛围浓厚、缺乏有效的经营决策机制,部分企业主年纪轻、无资产、经营随意性强、崇尚高档消费,这些企业都难以符合金融机构的客户准入标准,造成融资难长期客观存在。


6.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金融服务网络未能实现全覆盖。受限于农村地广人稀、经济总量有限等因素,农村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相对较少。虽然有助农取款点或综合金融服务站作为补充,但由于服务人员素质不高、设备成本和管理成本较高等原因,这些金融机具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未全面打通。二是信息不对称,金融需求未能全面满足。基于部分农户的传统认知及金融机构的宣传不到位,老百姓对金融产品并不了解,大部分人还认为银行仅有定期活期存款,贷款需要托关系等等。而农村金融机构受人力资源限制,未能传承老一辈农信人走街串户、上山下乡的精神,作风停留在“坐商”状态,对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家庭状况、收入水平并不了解,惧贷畏贷,怕担风险,导致“三农”融资渠道受阻。三是金融产品更新赶不上农村地区日益变化的金融需求。随着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群体返乡下乡创业就业,以及传统农户知识水平和收入的不断增加,“三农”主体的金融需求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简单的存取款业务已无法满足其需求。各大银行虽有一定的探索和创新,但针对“三农”特点的理财、证券、保险等产品体系并未建立。四是传统信贷产品与农业生产周期及收益矛盾突出。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周期一般是1-3年,虽然能符合一部分农产品的生产周期,但诸如3-5年、6-7年,甚至更长时间才会有收益的产业,1-3年的信贷支持并不能解决其生产问题,甚至会因还贷、转贷等原因变相增加农业企业的资金成本和压力。同时,受成本提升、自然灾害、正常损害等影响,农业企业利润率偏低,部分企业甚至依靠政府补贴维持生产。金融支持虽能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收入,但平均6%-7%的年化贷款利率让很多企业望而却步。五是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受整体文化素质、收入水平和历史原因影响,部分农户对贷款需还本付息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对自身征信记录还不够重视,加之无相应资产作抵押,单个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弱,其贷款后还款意愿不高,导致银行惧贷畏贷。(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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