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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县域经济网 /2019第十二期

【县域金融】落实贷款“三查”制度问题探析

发布:2019/12/01 23:21  作者:刘俊  编辑:邹璠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杂志2019年12月刊  阅读量:

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贷款“三查”是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环节,要使该项制度落实到位,调查是基础,审查是关键,检查是保证。在实际工作中,金融机构在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时,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从而导致部分贷款风险增加,造成信贷资产损失。做实贷款“三查”制度亟须进一步加强。

 

执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贷前调查流于表面,不能有效识别风险。一是信贷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前,准备工作不充分,使得现场调查的质量和效率不高。信贷人员没有提前做好充足的贷前调查准备工作,就直接进行实地调查。信贷人员没有查阅相关资料、没有了解客户经营行业的情况及特点、没有提前拟定好调查提纲。


二是信贷人员不能灵活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开展现场及非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方面,部分客户经理没有充分运用贷前调查技术,实地调查、核实能力不足;更缺乏数据比较分析能力。非现场调查方面,部分客户经理不能通过分析、研究现场调查收集到的材料,了解借款申请人真实经营情况和真实的贷款需求。


三是贷款调查缺乏有力的科技支撑,对借款人的情况掌握不足。现在各行各业都在主动运用大数据支撑经营,某些金融机构的科技支撑比较薄弱,没有整合社保、公安等信息,对借款人信息掌握不足,不能全面、有效地进行贷款风险分析。


四是借款用途调查、分析不到位。借款人的贷款真实用途是影响信贷决策的重要因素。信贷人员在对借款用途进行调查时,没有对借款用途进行深挖,没有根据企业的行业特征、现金流情况,分析、掌握借款真实用途。


五是注重第二还款来源而忽视第一还款来源分析。部分信贷人员只要贷款有抵押,不论借款是何用途,第一还款来源如何,就敢发放贷款,甚至对第二还款来源的调查也很“粗放”。


——贷时审查止于形式,不能有效揭示风险。一是审查人员专业素质不过硬。贷款审查和审批人员必须要对风险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方可胜任。某些金融机构部分审查人员经验不足,信贷政策把握不到位,审查能力有待提高。再者,部分审查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审查走过场,风险把控能力不足。


二是审查力度不够。由于工作量相对较大,人员配置不足,贷款审查人员对于前台部门上报的材料,审查粗放,未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甚至个别贷款没有进行实地同步调查。贷款调查人员对信贷制度、流程不熟悉,现场调查粗糙,调查报告重点不突出。


三是贷款审查人员未进行有效的风险提示和对策分析。部分贷款审查人员在审查贷款时,只停留在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上,而忽略了贷款审查的意义在于是揭示贷款存在哪些风险及如何防控,没有指出风险实际发生的可能性,没有提出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对策。


——贷后检查疏于时效,不能有效防控风险。一是缺乏正确的贷后管理工作理念。信贷人员对于正常贷款往往局限于在系统中“做”贷后检查而非实地进行调查,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变化、贷款劣变的信号,缺乏有效的预警;对于不良贷款,现场检查频率不够、质量不高;对已诉讼贷款、呆账核销贷款,基本放弃了跟踪管理。


二是缺乏全面的贷后管理操作指引。目前,金融机构都已制定了相关的贷后管理制度和办法,但缺乏系统的操作指引,在客户检查、账户监管、贷款档案管理、贷款清收等重要事项上缺乏细节化的规范和标准,使得信贷人员对贷款从发放到回收前各环节的认识不够、目的不清。


三是贷后检查不主动、不及时,风险监测不到位。信贷人员还停留在需要贷款业务系统工作台推送贷后检查任务才开展贷后检查工作的阶段;即使进行了贷后检查,也只是停留在到现场拍照、回办公室写报告,更有甚者连现场都不去,在办公室就完成了贷后检查工作。


四是档案资料收集不全,信息更新不及时。信贷人员未按要求按时收集客户基础资料,未及时进行系统信息更新。信息录入的滞后又将进一步加剧贷后检查不准确性,削弱科技力量对贷款管理的支撑。

 

有效落实贷款“三查”制度


——强化以人为本,提高信贷人员综合素质。一是要全方位树立以人为本信贷管理理念。建立良好的信贷从业人员培养、任用、奖惩激励机制,采取农业信贷、个人消费信贷、小微信贷、公司类信贷多方位信贷人员梯级递进培养机制,在培养中选拔、淘汰信贷人员。培养和任用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良、廉洁奉公、信贷职业道德品质高的信贷人员队伍。


二是要强化对信贷人员的信贷业务及合规文化培训。注重培养信贷从业人员的风险识别、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能力,不但要学制度、学营销、学操作,还要学合规,注重营造信贷合规文化。


三是组织专门人员制定完善明晰的贷款“三查”流程图、贷款“三查”规范以及检验“三查”工作质量的标准,使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有路径、有标准、检查贷款“三查”工作落实执行的好坏评判有依据、有准绳。


——强化责任管理,确保“三查”严格落实。贷前调查要真实。一是在调查中坚持到现场了解第一手真实信息。收集的资料必须与原件核对一致,需要验证的影印资料必须有效验证。二是注重数据分析。借款人、担保人的经营情况、资金往来情况要有相应的支撑。突出贷款用途的真实性、第一还款来源的有效性及抵质押品价值稳定性。三是加强贷前查询工作。按照监管单位和上级部门最新下发的文件要求,加强事前的对工商信息、涉诉等网上信息查询工作。四是对于特定项目,增加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贷款风险防控提供依据。五是分行业制定贷款调查提纲,使贷前调查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


贷时审查要细致。一是针对不同的借款人,审查内容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审查前,要列出审查资料清单,查看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审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二是加大审查人员选拔和素质培训,将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审查岗位。三是做到贷时审查专业化,落实审贷分离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贷款审查工作做精做深做细,增强贷款审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贷后检查要做实。一是要强化贷后跟踪检查制度的落实,贷后检查频率、内容、质量要到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反映贷款风险,并根据风险预警信息,区别具体风险采取与之相适宜的风险处置措施,提高贷款风险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要在贷款形成实质风险前,采取提前收回或相关保全措施。二是贷后管理措施多元化。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变化,了解最及时的就是他的上下游客户。三是贷后检查要重视软信息的收集。例如,从供货情况去解读一家连锁超市的真实经营情况。


——强化问责,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构建合理的信贷业务考核体系。根据业务量、贡献度、资产质量来提取绩效工资,对于出现风险贷款的要相应扣减参与“三查”的信贷客户经理、贷款审查人员以及审批人员的绩效工资,从工资薪酬考核上督促涉贷人员尽职调查,合规审查,按时贷后检查。


二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维护制度有效性。特别是对于新增不良贷款要严格进行责任认定,尽职免责,对于贷款“三查”执行不到位或失职的,要严格追责,绝不手软。


三是充分发挥序时审计、常规审计、离岗审计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贷款“三查”制度是信贷管理的基础,更是信贷资产质量的根本保证,是防范信贷风险之源。贷款“三查”制度,落实是关键,只有落到实处,才能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


(作者刘俊 单位:四川泸县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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