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县域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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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县域经济网 /2017第二期

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策略

发布:2017/04/19 14:34  作者:宋小飞  编辑:邹璠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杂志2017年2月刊  阅读量:

  随着一系列重大政策的落实,县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对金融服务与融资存在巨大需求。因此,推进县域金融服务创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规范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对于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用财政政策撬动金融服务


  一是出台统一的《财政性存款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存款的招标充分考虑存款利率、县域小微和涉农贷款余额以及银行社会责任等因素。


  二是省级财政对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占全部贷款平均余额的比例高于70%的金融机构进行必要补贴。选择若干试点县建立涉农信贷和保险新产品开发的奖励制度,以鼓励县域银行类机构积极开展农机具动产抵押、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等业务和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


  三是设立若干试点县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县域金融机构至少扶持若干家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量身定做的综合金融服务。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购买主办行由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产生的不良贷款。


  四是建立省级产业发展基金。建议在四川省一级层面已经出台的《四川省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基础上,首批设立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文化产业4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各县级财政可根据县域产业发展重点设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1—2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创新


  一是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等方面,积极引入央企、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切实推进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公共产品定价和政府购买服务等体制机制改革。


  二是尽快组建各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和建立项目库。组建四川省财政厅PPP中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PPP中心。各级PPP中心根据国家实施PPP模式的相关政策,向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PPP项目。


  三是支持产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与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产业引导基金、风险缓释基金等各类基金,支持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研究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银行资金等建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投资支持新区建设。


  四是国开行和农发行要充分运用开发性金融中长期融资优势和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建设经济开发区、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库,加大新区信贷规模投放和融资模式创新力度,加快推进PPP模式、政府采购模式。


创新涉农信贷产品和融资服务方式


  一是创新涉农信贷服务方式。探索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发展订单农业贷款,依据农业生产加工链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开发“公司+农户” 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大力发展信用共同体贷款,对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发展满足信用共同体成员金融需求的联合信用贷款;推广农村微贷技术。    


  二是创新涉农融资担保机制。没有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的县由县级政府出资、参股或主导设立涉农担保机构,为农户贷款或涉农贷款提供担保,缓解农户或涉农企业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对在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农户、涉农小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付的部分或全部担保费用给予财政补贴,降低农户、涉农小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 

   

  三是创新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产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等确权、登记、颁证、抵押、仲裁制度,完善相关管理服务机构,扩大抵押物范围。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机具动产抵押、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等抵押贷款业务。    

  四是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县域金融机构至少扶持2—3家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量身定做的综合金融服务。 

   

定向培育新型金融机构


  一是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农业大县和民族县,并给以一定的财政和税收支持。如鼓励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在这些县依法设立县域法人中小型金融机构、推动银行、保险公司在乡镇增设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


  二是选择若干国家级和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发展农村(农民)资金互助社;加快推进供销社牵头改制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吸收流通农产品领域的运销大户和企业的资金,解决好农村流通领域的大量资金需求。


  三是在农业大县支持组建从事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


  四是在全省选择若干试点县探索建立合作性的村级融资担保基金。


支持涉农领域直接融资


  一是支持涉农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好、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涉农企业在“新三板”、四川省金融交易平台等挂牌交易。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农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二是建立政府引导型农村土地使用权信托市场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和税收减免等措施促进农地使用权信托资金向有助于县域内劳动力就业的投资方向发展,增进县域内金融资源的内部循环。完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农村土地流转平台的交易功能。


  三是支持在农业大县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鼓励开展农业机械等方面的金融租赁服务,将农机租赁服务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农村互联网金融与风险防范


  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满足县域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同时,要加强国内大型互联网公司合作,选择若干试点县,推动“互联网+金融+农业”的农产品众筹商业、电商扶贫模式的推广等。


制定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严格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小额分散原则合规经营,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转型升级,降低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县域小微和服务三农。将民间投资理财公司、融资性投资公司等纳入地方金融办监管范围,治理民间投资理财乱象和庞氏骗局,防范地方金融风险。


(作者:宋小飞 单位:四川罗江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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