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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县域经济网 /2020第七期

【调查研究】农村土地资源价值提升机制研究

发布:2020/07/03 15:33  作者:李萍  编辑:邹璠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杂志2020年7月刊  阅读量: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完成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不仅是新时代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性任务。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村最宝贵的资源,它既是农民和集体的重要资产,也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利用还不够理想,众多农村土地资源处于“沉睡”状态,制约着农村资产的保值升值和农民收入的提升。因此,挖掘农村土地资源价值,激发农业农村蕴含的潜能,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提升农村土地资源价值的意义


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作为重要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区域,只有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提升农村土地资源价值,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才能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


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 通过土地流转,使土地实现集约化种植和管理,把大量的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为城镇化提供了土地和劳动力,可以有力推动城镇化进程。同时避免了土地浪费,提高了农民收入,使得土地资源能发挥出最大的产业价值。


有利于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土地要想发挥出最大的价值效益,就必须在生产中结合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实行产业化、规模化运作。通过加强土地整合使用,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避免土地资源浪费,推动农业的高效化、机械化、规模化,使得土地资源发挥出最大的产业价值。

 

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困境


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种田养家”、土地依赖的传统观念依然存在。虽然随着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多种经营方式不断涌现,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有所降低,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农民面临的就业、就医、教育等方面的困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兜底保障的观念仍广泛存在。部分农民群众宁可闲置,也不愿意将土地交由集体、他人统筹使用,从而制约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土地交易市场不完善。目前,我国土地交易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大部分地区土地交易信息体系尚未建立,没有成立专门的土地交易中介服务中心,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交流和交易渠道不畅,从而影响了土地交易的规模、效益和速度。


流转土地规模较小,阻碍大型农业发展。大部分企业或大户在租赁农村土地时都希望集中连片,但由于农民群众的个人意愿和利益不能达成一致,常常因个别农户不同意而导致土地利用不能够成方连片,不能形成土地大规模流转。另外,农业生产投资大、风险高、收益低,农民对将土地流转给工业项目的意向较大,使得有特色、规模大、效益高、可持续性强的大型农业发展困难。

 

提升农村土地资源价值建议


土地在国民生产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是我国农业的基础,也是人民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如何提升和挖掘农村土地资源的价值,是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任务。


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土地资源价值的提升提供保障。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是实现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资源利用的前提。一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农村的养老保险、大病救助、子女教育等各项社会保障,使农民消除土地依赖,敢于将手中的土地进行流转。二是加强技术、技能培训。针对农村劳动力制定科学实用的培训计划,进行劳务专业对口培训,特别要优先安排已经转出土地的农民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的能力,搞好政策法规服务,做好法律咨询,规范化组织管理,为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提供有利条件,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三是继续加大农村劳务转移服务力度。规范劳务市场,健全劳务管理协作机制,构建信息网络,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使农村劳动力转得出、留得住。


培育土地交易市场,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土地资源价值的实现保驾护航。培育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创造条件。一是着力打造县、乡、村级三级土地交易中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媒介作用,有效衔接土地的供需双方需求。二是完善农村土地纠纷协调体系。建立完善土地纠纷仲裁机构,畅通土地交易纠纷处置渠道,保护好土地所有人、承包人以及经营者等三方的利益,保障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三是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系统。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库,构建直观可靠的信息集散平台,为土地流转提供便利。四是做好土地档案管理。明确土地所有人、承包人、经营人的权责,针对土地交易构建全面的备案、登记以及管理体系,并及时做好有关手续,保证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管理规范有序。五是维护土地交易市场秩序。坚决查处,严肃纠正土地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探索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为土地资源价值的实现提供重要途径。第一,政府加强工作引导。规模流转规模经营是转变农业经营方式、调整农业结构、引导当地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符合中央提出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规模流转规模经营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大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和方法让农民和农业经营企业、个人了解中央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扶持帮助工作,消除顾虑,提高农民、企业和农业经营大户参与土地规模化经营的积极性。


第二,开拓思路、创新方法,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模式。一是全力培育好农村种植大户,提升生产经营的产业化水平。加强对农业经营大户和农场经营者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土地经营能力,促进经营者整体素质的提高,培育出具有更高水平、更远见识、更高发展能力的新时代农业经营者。二是全面推进新型家庭农场的建立。通过制定家庭农场的标准,成立一批设施完善、产品附加值高、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新型农场,政府配套奖励措施,通过一套完善的奖补措施引导,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引导农户成立合作社。积极宣传和引导群众明确合作经营的优势,结合产业特点,因地制宜,自发成立专业合作社,形成抱团发展的格局,对于前期投入大的合作社项目,有关部门可采取奖补、入股等方式,帮其做好起步发展,或者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帮扶。四是做大现有规模经营企业。加大对现有工商经营企业的引导和鼓励,帮其寻找适合企业特点的相关产业,并且在土地位置的选择、资金的配套、流转协议的签订等方面全程服务,政府搭建规模企业与金融机构、村居、农户联系的平台,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土地瓶颈,努力做大做强。实现农户、村集体、企业的合作共赢。


第三,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财富,谁拥有特色经济的优势,谁就拥有发展的主动权。因此,各地应因地制宜,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消除区域间、产业间低水平“同构”现象。立足本地区的区位优势、品牌优势、资源优势,选准调整的突破口,按照一村一品、一域一品等模式,发展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特色产品、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业品牌。同时引导合作社等民间合作经济组织做大做强,在政策、资金上大力支持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不断拓宽直供采购渠道,助力产业布局调整。


山东省滨州市委党校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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