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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县域经济网 /2023年第7期

【县域金融】农信社数字化转型思考

发布:2023/07/05 11:53  作者:穆云洪  编辑:邹璠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2023年7月  阅读量:

[摘要]  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服务地方经济,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为义务。随着各大银行业务下沉、同业竞争同质化不断加快,倒逼农村信用社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科技赋能,促进产品与服务向综合化、智能化、移动化发展。农村信用社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要以快速提升面向客户的渠道科技水平和行业应用能力为目标,坚持核心能力不外包、保障关键外部合作方的可替代性、信息资产“必须知道、最小授权”和非关键重要系统自主开发过渡替代的原则。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数字化转型;金融科技

[作者单位]  乐至农商银行

 

当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国家大力倡导数字新基建、产融结合、碳中和等新经济范式的创新发展,全面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对金融服务提出新的诉求。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分别印发关于银行数字化转型的重量级指导文件《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和《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银行业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思路、目标、任务提供了方向和指引。农村信用社服务地方经济,承担着农村金融主力军角色,如何加快数字化转型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是广大农信金融科技工作者需要认真思考的课题。

 

农村信用社数字化转型现状

 

目前大型银行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大数据平台建设,形成了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平台三大技术平台基础构建,并进一步由集中式架构向分布式架构转型。各省农信主要依托省级计算机中心为基层营业网点提供信息科技服务,如四川农信近年来不断夯实IT基础,围绕智慧银行建设,构建数字普惠生态圈、布局场景金融、深化数字风控,形成了涵盖柜面基础业务、支付结算、中间及代理业务、自助及电子银行、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全功能、多层级的综合性信息平台,为全省21个市州的5000多个网点和分支机构的金融服务及经营管理活动提供高效、完备的科技服务。但相比大型银行,农村信用社在数据应用、数据治理、数据能力、系统开发上还存在不小差距。

 

利用外部行业助力的必要性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下沉县域、乡村,利用其技术、品牌、成本、政策优势对农村信用社形成竞争压力,尤其是技术支撑的获客渠道和获客能力对农信社“人熟、地熟、情况熟”形成优势抵消,县域金融不再是农信机构的自留地。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既缺乏强大的数据平台,也缺少足够的技术资源快速开展相关的建设,较长的开发周期必然导致错失竞争窗口期,从而失守固有阵地,进而加剧大型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之间的“马太效应”,农村信用社在经营和成本双重压力下将举步维艰。因此,有必要借助外部行业助力加快金融科技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快速跟上银行业主体金融科技发展步伐,缩短差距避免成为“落后产能”。

 

利用外部行业助力的可行性

 

《发展规划》提出“发挥大型金融机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加强金融科技共性技术、资源和服务的开放合作、互惠共享”“加强内外部资源整合,统筹规划与第三方企业合作提供金融产品服务的内容和流程”,《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鼓励科技领先的银行保险机构向金融同业输出金融科技产品与服务”,这为农村信用社借用外部行业助力提供了政策支撑。

 

目前,部分基于金融团体云,科技领先银行、软件公司将标准化成熟构件开放供各类银行选用,由我国大中型银行发起成立的金融科技公司已达11家,将自己开发的有特色的构件包装为“商品”向其他银行提供,实现IT价值变现覆盖研发成本。这种模式下银行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逐步形成基于市场供需的多活多源技术供应链生态,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借用外部行业助力提供了现实支撑。

 

外部行业助力的侧重方向

 

数字化转型本身是对新时代的生产要素和生产工具的适应,对金融机构来说数字化转型最直接的变化是作用在渠道服务能力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最为迫切的是快速提升面向客户的渠道科技水平和行业应用能力。

 

渠道服务能力。金融机构服务落脚点是服务可得性,建立随处可见、随手可得的终端渠道,打通服务客户“最后一公里”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营销能力和竞争力,是农村中小银行亟待解决的服务痛点。目前,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移动销售终端、移动审批终端、线上APP功能、各类金融场景支撑系统开发上,比较大型商业银行还存在技术和资源的差距,整体处于“追赶者”的角色。部分功能的缺失和应用滞后极大阻碍了基层员工业务拓展和业务效率,市场竞争一旦错过布局窗口期将处于一步失守、步步失利的尴尬境地,后期的获客成本会成倍增高。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快速缩短终端服务上线周期,抢占市场资源,优先考虑采购外部行业成熟产品或合作研发方式提高金融服务移动渠道的服务和渠道建设能力。

 

行业应用。从基层农信社(农商行)来说,行业客户拓展是批量获客的重要途径,需要创新服务场景,开展各类行业应用特色业务作为获客渠道。全省行业客户众多,特色需求千差万别,若全部集中由省中心开发,其工作强度难以承受,实效性难以保证,可考虑委托第三方科技公司和行业企业开发终端应用。省中心从接口标准层面上加以规范,做好数据防火墙简化接入程序,提高数据接入(采集)能力,支持第三方行业应用快速接入。

 

外部行业助力的风险防控

 

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四川农信信息科技外包活动,控制外包风险,维护稳定、优质的外包资源,确保生产、研发及业务连续性。

 

一是必须坚持核心能力不外包原则。努力提升对重要系统核心知识和关键技术自主掌控能力,对柜面系统、数据中心、支付体系等核心业务和信息数据必须坚持自主管理和自主知识产权,对于涉及战略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及其他有关信息科技核心竞争力的职能不能外包。核心边界之外的中间件、外围系统、延伸终端系统、第三方应用支撑软件等与行业合作方式开发的,应采取产权共有模式,通过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和产品,学习其技术优势和项目实施经验,从而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

 

二是保障关键外部合作方的可替代性原则。选择关键外部合作方产品时应考虑产品的市场化程度,确定备有候选产品,做好产品替代应急预案,一旦合作方出现风险可立即启用备用产品替代,避免出现一家独有、一家独大“卡脖子”的情况。建立外部合作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流程。强化准入标准,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科技发展现状,满足国家安全要求,同时对技术能力、资源储备、市场竞争风险等进行审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定期实施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准入、人员任用或退出的重要参考依据,淘劣选优,及时调整合作资源池。加强立项前风险评估工作和常态化预案演练,将风险降到最低。

 

三是坚持信息资产“必须知道、最小授权”原则。制定信息安全管控措施,在合作合约中进行保密约束,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使用获知的信息。与合作的外部单位有数据交换需求的,应充分评估数据安全,原则上数据交换报文只传递信息字段,不传递控制字段。通过第三方软件的外部应用尽量模块化,方便快速替代。原则上终端硬件不得保留客户信息资料和业务数据,数据传输应加密处理。对必须委托外部机构进行数据处理的,应制定完善的数据管理措施,明确数据管控流程和方法,约定双方数据责任和保密措施,对数据的采集、管理、使用、流转、销毁等全流程工作应有具体明确的措施,防止客户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泄露。

 

四是非关键重要系统自主开发过渡替代原则。选择外部机构合作开发或直接采用市场成熟产品的目的是缩短研发周期、保证产品先进性、跳过系统磨合期,快速上线推广。但对于重要业务系统必须具备自主能力,不能长期由外部机构托管,利用外部资源快速上线营销后,应集中力量开发自主系统替代。比如信用卡业务,中国银联有较为成熟的信用卡系统,申请、审批、发行、催收、风险管控、数据分析、客户系统、移动终端APP等较为完善全面,在中小银行中广为使用,经过了市场验证和优化,可直接采用银联信用卡系统快速上线信用卡业务,抢占市场资源。在后期,应组织技术力量开发自有信用卡系统,将部分或全部行外系统功能和数据逐步过渡替代到行内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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