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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县域经济网 /2021第十期

【调查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向探讨

发布:2021/10/09 16:40  作者:李函哲  编辑:邹璠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杂志2021年10月刊  阅读量:

[摘要]随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对于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并达到预期效果意义重大。针对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上下位”关系不匹配、审批与监管相脱离、行政审批权过于集中、缺少高位设计与相应的配套措施等现实困境,未来改革中必须处理好“方法”和“目的”、“审批”和“监管”等相互关系的问题。

[关键词]行政审批;放管结合;标准化

[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我国“放管服”的核心领域,也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重要的一环,改革的成败与公平的市场准入和公平的市场参与密切相关,也关系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在不断深化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要明确改革方向,不断地完善改革措施,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以顺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从常规意义上来看,标准化主要适用经济技术领域,但近年来,在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等领域也开始大量推行标准化工作。随着标准化思维理念被广泛接受,甚至有人认为,标准化是现代社会一种重要的公共管理政策工具和手段。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面临的困境


行政审批是政府职能部门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市场失灵和社会自律不足等问题而采取的必要前置性管理手段,在预防风险、保障安全、分配稀缺资源、提高从业水平和提升市场主体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我国行政审批事项覆盖面积比较广,但是行政审批制度也面临着一些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审批机构和权限缺乏统一规范机制。行政许可行为作为重要的行政管理活动必须要由法定机关统一行使,从行政审批机关的设置来看,上至中央政府,下至各级地方政府按照不同的权限都设置了相应的行政审批事项。而在实际运行中,拥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机关较多,审批范围广,特别是一些行政许可审批权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常常在同一审批事项设置了多个行政许可主体,这就造成行政许可权限混乱和效率低下。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行政审批权限设置的主体不明确,各层级机构的关系不完全匹配,导致层层设置行政审批事项,一些重复设置和不必要的行政审批设置不仅给企业经营者带来沉重负担,也增加了行政运行成本,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阻碍,更加严重的结果就是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行政审批程序冗杂并且不完善。我国的行政审批环节比较多,效率不高是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病之一。每个项目的审批中,普遍需要提供大量实际是可有可无的材料,审批过程中,为准备和审核这些材料必定会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源。同时,由于审批程序设置不甚科学合理,加之审批部门之间缺乏统筹协调,互相推诿,导致审批效率难以提高。


笔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机构,在行政审批中往往要求相对人提供大量非必需的材料,并设置了一些非必要的审批环节,将本来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程序转移到相对人头上,让企业痛苦不堪。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如果审批项目环节多,程序冗杂,加之没有规定审批时限,导致多头审批,将不仅增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和社会成本,浪费政府公共服务资源,也严重背离了建立服务型行政机关的宗旨。


——行政审批权力过度集中并且缺乏监督。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的过程中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审批权力过大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方式与手段,必然会导致权力寻租的现象,进而滋生腐败。在审批实践中,如果行政审批项目标准不明确,操作性不强,缺乏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兼顾效率,加之监督不力,行政审批人员就会充分使用自由裁量权,人为的给行政相对人增加负担。


 我国以往的行政审批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管理观念的体现,进入市场经济时期后,管理者和审批工作人员难以改变惯性思维方式,没有树立起管理者、服务者的理念,在履行职责时,只负责审批而不想监管或者侧重审批轻视监管的现象普遍存在。总而言之,目前我国行政审批规定的文件还有待进一步缩减,要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推进新时代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新时代,新征程,要有新作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从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着手,认真处理好高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的关系。要在深化简政放权的基础上,注重监管机制的创新与政府服务质量的提升,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更加符合“放管服”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监督方式,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


我们要更加明确今后的改革方向:一是对过往的改革成果进行检视,促进审批事项逐步定型,审批权限的设定更加合理科学,推进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二是抓住“放管服”核心,重点优化政府职能,提升执政能力;三是以人民为本,不断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更加便民化、亲民化。


——重塑方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与政府职能改革整体推进,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为目标,确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在顶层设计上再塑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审批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一系列科学有效的措施来为企业和社会松绑减负,不断提振市场的信心,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注重中央的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的关系,要深刻地认识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仅是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还包括事中事后监管与政府的优化服务管理,不断优化政府服务模式,明确方向和重点,找准突破口,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发展。


——迈向新阶段,引领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当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主要矛盾依然是行政审批事项、环节过多的问题。要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要在下放的数量上突破,在质量上提升,做到保质保量。对不同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审视,要实际解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不同步等问题,对于因为部门利益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领导人员要实行问责。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对保留的相关审批事项不断进行调整,不断提高审批事项的含金量,在之前的事项清理基础之上再进行新一轮的精简与调整并将其逐步定型,最终使其合法化、规范化。要想做到真正的简政放权,将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就要做到审批权责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实现突破,抓住放管结合关键环节。在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不但要简政放权,更加要落实好事中事后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重塑政府职能体系,提高政府效能,是当前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要从根本上转变监管的理念和思路,逐步确立“既放又管、放管结合”的理念,改变以前“只批不管”的懈怠作风,建立健全事后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设计和相关的配套政策,根据不同领域、行业的特点,细化监管政策、设计标准,建立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体系,提高相关审批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监管能力,加强跨行政部门的协同合作,实现信息资源的共同分享,规避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李函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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