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县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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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万企兴万村”行动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要多措并举助企纾困,营造“万企兴万村”行动新氛围,打造县域共同富裕产业链,助力乡村振兴。
[关键词] “万企兴万村”;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作者单位] 海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没有农村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乡村经济作为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主要经济社会形态,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后盾,农村经济发展深刻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202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有效的方式推进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企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方面,民营企业能够将就业岗位留在农村,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能够将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生产要素引入农村,发展农村新业态。“万企兴万村”行动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实际情况,着眼民营企业特色优势,制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
“万企兴万村”行动,是在“万企帮万村”精准帮扶行动基础上,以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脱贫村、规模较大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村为重点,以促进农村产业对接、实现村企共赢发展为目的,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商会及其他民营经济组织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投身乡村振兴。根据“万企兴万村”行动目标分成两步走:第一步,到2023年,动员1万家民营企业以及商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助力1万个行政村脱贫成果稳定巩固,村企融合、共建共赢的格局基本形成。第二步,到2025年,持续巩固村企结对帮扶关系、初步构建乡村特色产业体系、不断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有效建立村企利益联结机制、相关配套服务保障政策不断完善,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万企兴万村”行动困境
经济下行导致企业帮扶力度不够。“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以来,一些民营企业将部分资金投入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用于娱乐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医疗基地建设等。但因全球新冠疫情冲击以及世界贸易形势严峻,农特产品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出口贸易受到极大的影响,农产品经销存在困难,企业投入资金得不到回报。多数企业自身发展较以往存在更大的困难,参与热情也受到影响,其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帮扶力度有限。
思想认识模糊,行动氛围不够。在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过程中,多数乡镇能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但仍有部分乡镇对“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工作统筹安排不够,行动难以推进。这是因为各部门对“万企兴万村”行动在推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不够,没有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行动氛围。部分农民对于企业帮扶的认识不够,认为企业到村帮扶只是做做样子,不会真正帮建;一些民营企业积极性不高,主要也是因为企业对“万企兴万村”行动的认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行动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积极性作用,认为这项行动与企业发展关系不大;同时,各领导小组之间、各部门之间、部门与民营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没能充分调动起来,导致部分乡镇未能实现高质高效推动“万企兴万村”行动工作。
乡村产业“悬浮”。目前,我国正处于乡村振兴阶段,与脱贫攻坚阶段对下乡企业的要求截然不同。在脱贫攻坚阶段,企业只要下乡,就能够带动乡村经济发展,提高部分农民收入。但到了乡村振兴阶段,下乡民营企业必须与当地乡村建立更为密切的社会与利益关系,才能够让农民分享到更多的产业增收收益。然而,现实中很多下乡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的民营企业的目的是圈地、挣钱,将注意力放在自身经济收益上,根本没有切身投入到乡村经济发展建设中,乡村产业发展限于打造样板、亮点,导致乡村产业陷入“产业悬浮”的困境;部分产业的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外,产业链增值环节不在县域内,没有与乡村产生真正意义上的互动,导致产业辐射范围有限,多数农民未能从产业发展中受益,提高农民经济收益能力有限,农民参与度不高。在此情况下,“万企兴万村”行动难以开展,很难达到其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目的。
对策建议
多措并举,助企纾困。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万企兴万村”行动是社会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是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标志性品牌,民营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是推动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因此,要全力支持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的民营企业发展壮大。首先,在“万企兴万村”行动中,要着力提高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支持能力,加大对参与行动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对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相关的项目优先给予金融支持。其次,要站在企业的角度,为企业量身打造“万企兴万村”行动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切实提升参与行动的民营企业风险应对能力水平。最后,各涉农金融机构要为参与行动企业提供信贷优惠政策,扩大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与民营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风险共担机制,帮助民营企业整合担保资源,增加贷款投入量。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各部门联动,形成相互配合、资源共享的合力服务机制。各级工商联要做好行动统筹,继续深入开展“联企业、送政策、解难题、稳主体”帮扶活动,了解民营企业在“万企兴万村”行动中面临的困难,通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合作机制和参政议政等渠道,积极反映民营企业诉求、协助企业解决问题,并积极参与推动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的系列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为参与行动的民营企业提供项目信息、政策等方面的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总之,各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合力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困难,进一步扫清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障碍,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营造“万企兴万村”行动新氛围。一是加强宣传推介,强化典型带动。各级行动领导小组要努力为参与行动的民营企业开启专门的表彰渠道,在“万企兴万村”行动过程中选出一批可学习、可操作、可复制的民营企业参与行动的先进和成功案例,对先进典型企业进行评选表彰,并协调媒体对优秀企业及其所做贡献进行报道,增强先进典型引领带动力。一方面,通过各级宣传平台和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能够向全社会展现民营企业的风采,增强参与行动企业的成就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荣誉激励的指挥作用,促进更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在乡村振兴的时代洪流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对先进成功案例的评选表彰,能够让在行动中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提高社会知名度,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万企兴万村”行动对民营企业的吸引力,吸引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到行动中。
二是制定激励政策,吸引主动参与。为了更好实现村企之间优势互补与互利共赢,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需求和意愿。对于企业来说,应为其提供包括税收、招商、融资优惠政策。通过实施激励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到“万企兴万村”行动中,在行动中实现双方共同健康发展。对于农民来说,首先,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产业的风险管理以及产业帮扶力度,提高对风险性较高的农村产业成本的承担比例;其次,国家可以降低农产品种子、农药、肥料等的税收,减轻农业负担,增强农民对产业的信任,使农民能够积极投身于农村产业的建设中。
三是加强机制协调,促进部门协同。高规格的组织配备和完善的工作机制体制是确保“万企兴万村”行动成功开展的前提,因此,各省应成立由统战部牵头、工商联实施、各有关部门联合推动的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构建各部门协同推进新格局。首先,各统战部要召集统战领导小组学习有关“万企兴万村”行动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充分了解“万企兴万村”行动的重大意义,精准落实“万企兴万村”行动的目标任务,将“万企兴万村”当成任务与责任来抓。其次,组织工商联、人社局、乡村振兴局等组成调研组,深入各区县、商会和企业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走访区县、乡村、企业以及商会,搜集“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相关建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党政决策与基层问计的有效衔接,形成良好的行动氛围。
打造县域共同富裕产业链。打造县域共同富裕产业链是应对乡村产业“悬浮”问题的一条有效路径。“共同富裕产业链”是指在充分依托县域资源的同时,将企业现有产业链与价值链延伸到县域内,在县域内形成带动力强、覆盖面广、参与度深、城乡融合发展的产业模式,并将产业价值更多留在县域内,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经济收益,带动更多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机制。
一是优化外来企业嵌入机制。在加大对当地本土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的同时,促进外资有机融入当地社会。乡村企业大多是由回到家乡的当地人创办的,因而这些民营企业更熟悉本乡本土的自然资源,具有农村产业发展的天然优势,更能够切实投身于乡村振兴战略中, 因此要大力培育和支持这些地方民营企业。外来企业则应当与本地社会建立更加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外来企业的有机嵌入、打破农村“产业悬浮”困境,构建企业与农村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的关系格局。
二是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为了适应现代商业新形态和新模式的发展需要,要加快推动乡村数字产业落地,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为农产品走向市场提供服务。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的民营企业在实践中要注重创新开展消费帮扶,完善农产品生产销售精准衔接机制,建立能够长期保持稳定的精准产销对接关系。这就要求各部门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大数据库强化产销信息共享,缓解农产品生产销售对接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努力实现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开拓线上线下市场,如聘请网红参与直播带货、“以购代销”、“线上+线下”消费帮扶等,扩大农产品销售范围,使农产品走出大山、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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