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县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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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的重要任务。面对乡村振兴中对资金的大量需求,在财政支农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要从加大投入到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的理念转变。针对乡村振兴中社会资本投资动力不足、金融机构贷款边界难统一等问题,要健全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财政金融协调配合效率、激励社会资本投资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关键词] 多元化投融资;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作者单位] 海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工作的长远性、持续性、艰巨性特征决定了财政支持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当前,我国财政部门面临经济性减收、政策性增支、保障性增支的多重压力,财政支农资金难有较大规模增长,乡村振兴的财政支持思路逐渐从加大投入到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转变。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在财政紧平衡背景下,分析当前乡村振兴发展中多元化投融资面临的问题,探索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破解“钱从哪里来”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多元投融资机制各主体面临的难点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配给等方面。相应的资金和资源主要来自政府部门、社会资本、农民群众和金融机构,作为乡村振兴多元投融资的4个主体目前仍面临诸多难点和堵点。
政府部门:内部联动较弱,外部引导不足。一方面,各级政府之间权责划分不清晰,部门间职能交叉,导致财政资金的统筹利用效率不高。目前,支农事权涉及的主要有农业农村、水利、住建、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而财政部门内部参与资金管理的机构有农业财务管理、经济建设、投资管理、基层财政管理等。由于农业项目类型多、统筹规划难,加之部门间缺乏协同,导致财政资金支出界限不清、重复支出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财政资金投入不合理,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能力弱。乡村振兴基础是产业振兴,但是财政资金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大项目投入相对不足。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奖补资金按规定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且单个子项目金额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总金额的50%。在财政资金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各地开始探索投资基金、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农业保险等多种支农方式。但总体而言,由于农业产业投入存在周期长、效益低、风险大、融资难等特点,乡村振兴的推进仍主要依赖财政支农资金的直接转移支付,财政支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作用尚未很好地发挥出来。
社会资本:投资意愿不强,运营操作失当。一方面,由于农业投资本身的风险和制度的缺失导致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动力不足。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尤其是短期的契约不稳定,建设用地供给严重不足,集体建设用地、农户宅基地、设施农业用地及农村房产等盘活限制较多。同时,乡村产业结构与生产模式滞后,项目对接流程不畅也影响了社会资本投入乡村的积极性。尽管一些企业有意向投资乡村产业,但大部分乡村并未设立专门的对接机构,项目投资方往往在政策理解和资源了解上与当地不对称。以上诸多因素导致社会企业投资意愿不强,对周期长、回报率低的农业农村项目望而却步。另一方面,社会资本下乡违规操作时有发生。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发展过程中,往往追求短期利益,以破坏农村生态环境、改变农业土地用途等为代价获利,导致农村土地、劳动力、农民住宅、农业资金技术等农业资源遭受损失。
农民群众:缺乏技术技能,生活保障较低。一方面,乡村人口“空心化”严重,留守的老人、妇女和儿童居多,懂技术会经营管理的新型农民很少。高素质人才进不来、留不住的现象普遍存在。人才的缺乏影响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也降低了农民参与投资产业发展的可能性。没有优秀的人才带领运用合理的投融资手段入股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获得分红收益,仅仅依靠财政资金对产业项目的投入,农民群众就业等急难愁盼问题难以得到很好的解决。总体而言,农村中人才的匮乏制约了产业的长期发展和乡村振兴。另一方面,乡村公共服务总体供给不足,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不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的意愿。
金融机构:风险控制为主,审慎支农贷款。在农村,“贷款难”问题依然普遍存在。一方面,贷款抵质押问题难解决,银行存在贷款风险。目前,农村地区农业主体可作为抵押的资产较少,还普遍存在估值较低、抵押物处置困难等,难以保障还款来源。这就导致银行出于风险控制原因对农业类项目贷款态度审慎。另一方面,“三农”领域融资担保需求较为旺盛且呈现多元化特征,而小型涉农金融机构大多只能提供期限短、品种少、额度低的贷款,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业主体多元融资需求。
乡村振兴战略举措
落地落实的重点和方向
厘清政府部门权责关系,健全管理机制,统筹财政资金。一是明确乡村振兴支出责任。中央政府加强顶层设计,需要财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进行统一规划并跟进后续监管。针对各类农业项目的界限予以明确,避免出现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等现象,切实提高工作绩效。二是健全资金管理机制,提高乡村振兴各类资金的使用绩效。对农业农村、水利、住建等部门中用于“三农”领域的财政资金进行全面整合,纳入统一“资金池”统筹管理。创建“全周期”绩效管理模式,坚持事前目标评估,突出事中监控,强化结果应用,将本年度绩效结果与来年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推动财政资金从“按权力分配”向“按绩效分配”的转变。
提高财政金融协同效率,加大乡村振兴投融资改革力度。一是完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推动财政资金与融资担保、投资基金等结合,助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政策落地。二是防范农业相关金融体系风险。推动借款人、担保人、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多方联合建立多元化的风险防控体系,缓解农业主体涉农贷款投资融资风险,吸引更多资金投入“三农”领域。三是发展土地金融业务。推广以“两山银行”为代表的融资平台,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分散化”农村土地资源进行集约管理,“碎片化”资源实现集约整合;以区域资源进行划分处理,“低效能”资源实现价值提升。四是数字赋能农业金融。建立动态监管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地理穿透性,整合闲置农业资源;通过云计算评估产业资源发展潜力,完善评估机制;利用大数据建立网上平台,降低对基层实体金融机构的依赖性,提高融资效率。
强化支农政策导向,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一是加大政策精准引导力度。鼓励盘活土地、房屋、宅基地等农村闲置的资源,打造“美丽乡村”等类型的产业项目,给予社会工商资本、回乡创业人员等市场主体开发民宿旅游、休闲农场一系列支持,打造多元业态产业链。二是地方政府可以探索组建共同富裕投资基金。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投贷并行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三是充分利用乡贤资源。引导乡贤通过带动技术、资金、信息等资源回归来带动乡村工程,开发新产业,引入新业态;通过农村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带动农民发家致富,推动家乡发展。对乡贤的集资和捐献行为给予支持及适当的荣誉与鼓励。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一方面,继续深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城乡交通、供水、电网、通信、燃气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逐步实现同规同网。另一方面,继续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基础教育制度方面,优化农村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建立城乡教育联合体,推动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支援制度方面,推动市级县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制度,鼓励县级医院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通过加强培训等方式提升农村医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能力。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创新智慧大救助模式,健全统一的城乡低收入群体精准识别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的衔接,健全以专项救助为重点、多元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时代社会大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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