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县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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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为文化数字化发展指明了方向。《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提出“创新发展乡村数字文化,包括营造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环境、推动乡村文化文物资源数字化”,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文化数字化发展的路径。推动文化数字化发展是优化供给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和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通过乡村文化数字化发展为乡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澎湃动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
提高文化数字化融入乡村发展认识
文化数字化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内生动力。推动乡村文化数字化融入乡村发展,是激活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的本质要求和促进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文化数字化是激活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的本质要求。当今时代,数字化为地域文化、传统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迸发出磅礴的生命力。文化基因的传承与弘扬需要合适的土壤和阳光,文化数字化使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可以冲破时空限制,在广袤的大地上自由吸收阳光雨露,焕发新的生命活力。
目前,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之下,文化数字化的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例如乡村数字博物馆、数字影院、数字云等建设和自媒体传播、数字乡村应用场景等平台,让优秀传统文化在网上得以广泛传播,打破了单向传播关系,增强了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乡村的知名度,塑造鲜明乡村文化的标识度,营造浓厚的文化发展氛围,以此带动乡村振兴。
当然,也还有部分地区在制定振兴规划和具体实施过程中,未能兼顾好传统与现代、外来与内在等关系,没有及时、深入地挖掘及发扬本地特色地域文化,并囿于资金匮乏等原因,文化数字化依然举步维艰,在一定程度上掣肘了乡村经济的发展。
文化数字化是乡村经济增长的内在要求。乡村数字文化产业应运而生。作为于一定经济基础上产生的乡村文化产业,数字化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插上翅膀,为乡村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一方面,基于当代民众日益提升的生活水平,使得他们对精神文化方面产生了更高的需求,这也昭示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极为广阔。另一方面,作为拥有上下五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我国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且丰富的文化类型所积累起的文化资本也是难以估量的。因此,乡村若能抓住此发展机遇,将丰富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势必能在满足广大民众精神需求的同时,促进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文化产业最宝贵的是不排斥其他产业,数字文化产业是关联性、融合性极强的产业,对乡村是润滑剂,对其他产业在改造、升级、转型甚至转产的过程当中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文化数字化是提升乡村品质的现实需要。历史文化是乡村的灵魂。乡村振兴发展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文化能为人民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在凝聚社会共识中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能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加凸显乡村的根与魂。文化具有融合性、包容性和同一性的特点,能处理好传统乡村与现代乡村的关系,延续乡村文化基因;文化是凝聚力、发展力的基础,不断传承嬗变与创新乡村建设的关系,是凝聚乡村发展的最佳载体。文化基因与乡村相互成就、共同发展,以历史文化带动乡村建设,以乡村传承历史文脉。
文化数字化促进乡村振兴实践成效
政策推动文化数字化发展。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各种政策措施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已经进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新引擎。文化新业态行业发展韧性持续增强,2022年,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43860亿元,比上年增长5.3%;文化新业态行业营业收入占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36.0%,占比较上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这是大国崛起、文明自信的时代背景下文化产业兴盛的内在要求,也是强大新活力的展现。数字文化的发展与日俱增,正在成为乡村文化产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加快推动乡村文化数字化发展,带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劲动力。
数字赋能乡村文化振兴。文化数字化成为乡村发展新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明确了文化产业数字化是国家级的战略目标。文化数字化积极推动文化内容生产、运营和流通等构建全流程的数字化生态圈,成为乡村文化发展的重要推手。数字化助力文化消费转型。数字化应用可以将田园风光、乡村古韵、农业生产、民俗活动等场景有效转化成数字场景,用丰富形式展现生机盎然的乡村文化,实现时间与空间跨越、虚拟与现实融合,进而推动文化乡村发展。
创新驱动乡村文化数字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创作技巧和手段都是为内容服务的。”推进内容创新是文化产业推动乡村文化发展的关键,文化数字化不仅承载历史文化底蕴,也彰显现代乡村魅力。对于数字文化而言,创意是核心。不论是技术创新还是业态创新都带来了新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乡村利用自身较好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主动开放数字文化资源,寻求与数字文化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升了乡村文化产业的原创能力。
破解乡村文化数字化问题
文化产业与乡村发展二元分离。加快乡村文化发展是当前和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数字化亦是建设文化强乡的一个重要举措。然而,长期以来,两者往往被当作各自单行独立的过程,文化产业转型发展与乡村发展之间密切的内在互动联系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乡村的文化产业功能被忽视,在乡村规模扩张过程中,不能为文化产业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文化产业转型的经济社会功能被减缩,文化数字化发展对乡村发展的积极促动效应难以有效发挥。
文化原创能力有待提升。内容原创能力不足,缺乏具有影响力的优质原创品牌和精品知识财产(IP)。数字原创作品和企业核心竞争力还不强,知名品牌不够多。
乡村发展环境仍需优化。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完善。政府对乡村产业的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乡村本土文化人才缺乏。人才机制滞后、高层次人才缺乏等问题是制约乡村文化产业转型发展的瓶颈。乡村本土文化人才培养体系中缺乏对数字化技术的考察和规划,文化数字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领导型、管理型、技术型人才稀缺。
推进文化数字化与乡村振兴共生共荣
注重守正与创新的有机统一。一是“守正”。正,就是文化的初衷与本源。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其意识形态和价值属性,作为输出端的载体与表达形态,文化产业数字化必然是要讲意识形态的,那种片面宣扬文化普适性的观点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乡村文化既要注重品牌建设,更要关注意识形态、价值观不能有偏差。二是“创新”。文化产业转型在守正的前提下,主动做好形式、内容、传播方式的创新尤为必要。应加强对跨界新型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扶持和使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文艺精品创作,采购优质文化惠民项目,鼓励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文化产业品牌。
注重乡村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数字化正在改变中国,数字化和政治、经济、文化,尤其是与人们的社会精神生活发生了共融,也产生了一系列矛盾冲突。文化数字化发展已成为文明赋予文化产业的一个重大使命,正是这一使命规定了文化产业转型自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具有了建构乡村和乡村文化秩序不可或缺的公共责任。作为乡村文化产业的从业者,要按照精神产品的生产规律来把关,保持文化产业转型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乡村效益与经济效益两者有机统一。
注重政府责任与民间资源的有机统一。文化数字化是一个不断推陈出新的探索型产业,人是文化创造的主体,是乡村活力的源泉,他们的个性和创造力无从激发,乡村的活力和吸引力则无从谈起。一方面,必须全盘统筹考虑,做好顶层设计。要将文化数字化作为支柱产业,明确发展重点和方向,制定出能够有效促进和规范文化产业转型健康发展的良法。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和整合乡村的各种力量参与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激发乡村的优秀传统文化潜力和创造力,积极培育乡村组织的文化主体,为数字化文化产业的发展打下基础,集聚资源,创造平台,助推高质量发展。(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副研究馆员 曾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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