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副主任,四川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副会长,成都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共十五大代表,美国《财富》全球论坛顾问,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曾荣获“四川省十大杰出青年”称号、中国青年化学奖、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青年科技奖、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中国国家图书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荣誉。在非线性系统学、区域经济学、科学哲学、政治学、政策学等方面有较多研究。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捍卫“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社会活力,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清除一些不合理规定,扭转社会舆论和风气,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彰显“56789”特征,让全国人民一心一意拼经济,我们建议由中纪委牵头对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进行再次专项督察,并及时公布和严肃处理发现的突出问题。这个专项行动,在当前具有特殊意义,很有必要而且应该尽快推进!
坚持发展民营经济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历程和地位做过深入研究和精辟论述。他在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他指出,概括起来说,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2年12月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坚持真抓实干,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2022年12月15日至16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强调,针对社会上对我们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不正确议论,必须亮明态度,毫不含糊,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各级领导干部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可见,我们党在坚持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的人发表了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比如,有的人提出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有的人提出所谓“新公私合营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一轮“公私合营”;有的人说“现在是国进民退”,把国有企业的发展和民营企业的困难牵强联系在一起;有的人说“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等等。这些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党的大政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任何否定、怀疑、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都不要听、不要信!“三个没有变”,让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完全可以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为督促各地区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2019年10月中央部署开展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督察,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经济思想在全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建议纪委部门牵头督察如下问题:
第一,督察各地各部门是否真正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系列重要论述,是否存在“以讲话落实讲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而“没有实际行动、没有具体措施、没有突出事例”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第二,督察各地党政部门是否真正落实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重要思想,是否存在“口头上是自己人、行动上看成是另类人”“会议上说是自己人、会议后看成是其他人”“宏观上说是自己人、遇到具体问题就是局外人”等观念和行为;
第三,督察各地业务主管部门是否真正坚持了“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是否对社会上和舆论界的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特别是所谓的“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等不正确议论,亮明态度,毫不含糊地进行抵制和反对,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第四,督察各地立法机构和企业主管部门是否真正“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是否完全彻底清理废除了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文件通知、条例办法等,是否制定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对民营企业是否存在“冷、推、拖、卡”问题?
第五,督察各级领导干部是否真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解难题、办实事,特别是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政策是否真正落实?对于故意刁难甚至加害民营企业家的行为是否做出依法处理?对民营企业在缴费、税收、用工、土地、环保、立项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是否真正过问和协调解决?
这些问题,也许是不全面和不准确的,有的是相互交叉的,但只要能解决几个就很有冲击力和震慑力!邓小平同志当年多次谈及的“傻子瓜子”的故事、“红色资本家”荣毅仁1993年当选国家副主席的故事,至今让我们记忆犹新,深受震撼。由于民营企业发展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更是政治问题,加之涉及部门多,关联度大,很多属于领导干部作风和纪律问题,只有纪委才有这个权威性、领导力和公信力,因此建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牵头督察。我们希望这次专项督察能见人见事见实效,真正解决民营企业渴望解决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并且不能对反映真实问题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打击报复,秋后算账,甚至变本加厉进行迫害。我们希望纪委发挥像政治巡视一样的利剑作用,通过到民营企业实地走访、个别谈话、调阅案卷、暗访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民营企业发展存在的真实问题,抓住几个典型案例,深挖根源,公开处理,赢得实效,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李后强系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社科联主席、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十五大代表,政协四川省第七届、八届、九届、十二届委员,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曾任眉山市副市长、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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