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县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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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村集体经济成为推动农村发展的关键,但村集体经济往往面临着基础薄弱、收入不高、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而通过实地调查和文献分析研究发现,农村党组织在组织领导、资源整合、制度保障和政策引导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要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整合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多措并举打造集体经济增长新载体;严格管理村级“财政”,建立健全保障集体经济的规章制度。
[关键词] 农村党组织;村集体经济;乡村振兴
[作者单位] 中共吴桥县委党校
村集体经济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民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农村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承担着引领指导的任务,是因地制宜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因此,从农村党组织的角度出发,以村级集体经济为研究对象,通过探讨农村党组织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案例,寻找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难题的有效路径,对于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吴桥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践成效
河北省吴桥县位于环渤海经济圈和天津、石家庄、济南三大城市的“金三角”中心地带冀鲁交界处。县域总面积600平方公里,辖5镇5乡、473个行政村,全县近30万人口,享有“世界杂技之乡”美誉,是华北地区重要的棉花生产加工集散地、全国著名的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和棉花百强县。
近年来,吴桥县强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依托农村党组织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473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有330个村达到10万元以上,并形成了4种模范实践发展模式。
一是“村社共建”发展模式。依托供销合作平台,由村集体与县供销农服公司签订合同,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流转土地,县供销农服公司全程托管,提供“耕、种、管、收、储、加、销”一体化经营服务。同时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村民享受土地托管保证金每亩800—1000元以及劳务收入、二次分红等三重收益,村集体享受每亩30—40元的协调管理费和净收益30%的分红。如安陵镇11个村整村托管土地6000余亩,按照上年粮食每亩收益1000元标准测算,每村实现15万元左右的集体收入。
二是“支部自营”发展模式。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动村民以土地入股形式将土地流转到村集体,村党支部成立专业服务队,采取“保姆式”全托管方式,成方连片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如东宋门乡老贾村成立种植合作社,流转土地600余亩,与酿酒集团粮食供应商合作,以订单方式种植“两糯一号”高粱,实现村集体年收入30万元。
三是“项目带动”发展模式。即筛选战斗力强、基础条件好的村作为“先行者”,为其申报项目扶持资金,实现“以强带弱、以点带面”的发展目标。如桑园镇党委政府争取县农业农村局投资产业帮扶项目,涉及20个村的高标准农田1.5万亩,村均年收入提升8万—10万元。
四是“大户经营”发展模式。即村集体从村民手中流转土地以后,依托种植大户成方连片进行规模化种植,农户每年每亩获得1000元流转费用,村集体每年每亩收取50—100元不等的管理服务费,形成农户、种植大户、村集体共赢的良好局面。如15个相邻村将11856亩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每村平均增加村集体收入7.8万元左右。
吴桥县村级集体经济
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薄弱。吴桥县是传统农业县,村集体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有少数村掌握有少量机动地,有的村连机动地都没留下,多数村庄没有村办集体企业,没有厂房、仓库、商铺、市场、停车场、办公楼、宿舍楼等对外出租,虽有电商平台但都未开展经营活动。因原始条件差,抵押吸金的能力偏弱,金融机构严格控制贷款,社会资本不愿注入,经营性收入占比不高,集体经济发展处于被动状态。
村干部“领头羊”作用不明显。一方面,村干部在忙于应对乡镇政府安排的各项繁杂工作的同时,还需兼顾个人及家庭的生产生活,难以抽出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多数村干部在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上缺乏明确的策略和方向,往往依赖于国家和上级政府的投入,自身缺乏主动性与创新精神。此外,由于年龄偏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以及缺乏经商办企业的经验和能力,这些村干部自身都难以发家致富,在引领和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更是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集体经济发展氛围不浓厚。吴桥县50岁以下人口不及常住人口的30%,青壮年大量外出打工,留守老人思想观念保守,惜地思想严重,固守大田粮食作物种植模式,成为土地流转的绊脚石,不能为集体经济发展添砖加瓦。同时,部分干部及群众对发展集体经济有畏难情绪,将资金、人才、技术、市场等外部条件视为发展的必要因素。另有部分干部群众满足于现状,不愿承担创办经济实体失败的风险。
集体经济保障制度不完善。有的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还存在不规范和流于形式现象,限制了村级集体经济的正常发展空间。县乡两级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缺乏直接有效的政策支持,特别在资金补助、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贷款贴息、激励机制等方面还没有系统有效的配套办法。职能部门作用发挥机制不健全,有的部门积极性不高。各级党委没有把发展集体经济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使县乡村干部存在“不干没事、干不如不干”的思想。
农村基层党组织
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着领导核心的作用,负责规划和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发展策略,引导村级集体经济适应市场需求,完善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由被动输血转为主动造血。
农村基层党组织具有组织优势,可以集中智慧和力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通过成立集体经济发展合作社等方式,将农民组织起来,共同参与到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中来。同时,农村基层党组织还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解发展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农村基层党组织还具有政治优势,通过政治引领和政策支持等方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农民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引导农民加入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队伍。同时,还可以争取上级政府的政策支持,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
农村党组织
引领集体经济发展优化路径
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党中央多次在重大会议上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作出部署,各级党员干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将壮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二是由县级组织部门牵头,涉及农村发展的所有部门参加,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凝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合力。三是县乡党政领导每年至少包联一个经济薄弱村,把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列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和基层巡察内容,列入乡镇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同时设定专项考核机制,每年拨出专项考核奖励资金,表彰那些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中表现出色的党员干部,通过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来肯定他们的贡献。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将党建引领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抓手和组织保障,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集体经济发展第一责任人,巩固提升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同时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在选任村党支部书记的时候,必须坚持“能人治村”的原则,选任有魄力、有担当、懂经营、善管理、敢创新、能得到群众信任、能够引领农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带头人。三是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注重班子的年龄结构和文化水平,着力从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等各类农村能人中选拔干部,把各类返乡创业人员、优秀大学生、青年优秀人才充实到班子队伍中,强化人才支撑,把村党组织建设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中坚力量。四是抓好村干部的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发展集体经济的知识和技能,通过采取办学习班、上党课、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外出考察、拉练观摩等多种形式,引导村干部开阔视野、解放思想,鼓励他们坚定发展集体经济的信心。五是通过开展新型农民培训、政策宣讲等方式,深入宣传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目的意义,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观念和意识真正入心入脑,取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真心拥护,营造集体参与的浓厚氛围。六是培养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向农民普及最贴身、最实用、最有效的科技、教育、信息知识,引导农民提升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向农民传播投资创业、发家致富的技能和方法,使农民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形势。
整合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多措并举打造集体经济增长新载体。一是对各村所有的集体资源进行全面摸底,把可利用的集体耕地、林地、荒地、坑塘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和村集体权属的房屋、设备、农业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以及上级财政扶持形成的资产等进行有效整合,结合自身实际,实现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资产资源及整合过程中的服务入股参与收益分红,带动村集体资金焕发新活力。二是加大集体资产清理力度,坚决查处集体资产租赁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法取缔违背事实、违反法规的无效合同;对被无偿或低价占有的集体资产,对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整理出的各类土地,对土地确权过程中把关不严流失的开荒地、切路肩地、占路边沟地及空闲宅基地,都要坚决依法收回。三是探索“筑巢引凤”创收模式,村集体先行完成土地流转、平整和配套建设,然后引进种植、养殖大户,以“合作社+大户+农户”的方式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探索“借鸡生蛋”创收模式,村集体盘活闲置校舍、厂房、闲置土地、宅基地等资产资源,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引进工商实体企业或者康养、民宿等项目。四是鼓励各村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结合地理位置、资源禀赋、潜在优势、产业现状等策划实施增收项目。例如,位于景点附近的村,可以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开办旅游民宿、餐饮、采摘园、停车场等服务项目;开发区周边的村,可以向企业提供运输、装卸、土建、安保、保洁等配套后勤服务。五是鼓励多个村庄按照经营项目、发展模式等因素打破行政区划组成联合经济体,形成规模效应,增强抗风险能力。如于集镇采取“联合社+村集体经济+村级合作社”模式,现有两村联合发展红香酥梨产业,多个村共同发展红薯产业,实现“零星分散”向“聚力发展”转变。
严格管理村级“财政”,建立健全保障集体经济的规章制度。一是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台账,对村集体资产彻底摸底、登记,做到心知肚明,防止资产流失,避免被占用等情况发生。进一步规范村财镇管制度,严格落实集体经济收入、支出两条线,明确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原则,防止流失并实现保值增值。二是落实集体“三资”监督制度。坚持民主理财,确保阳光操作,把村集体经济管理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和处置,要坚决履行农村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要求。三是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积累制度。清理核实化解债务,对村集体经济收入进行规范管理,实行严格的收入分配比例和分配总量控制,不断增强村级财富积累。
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多形式多渠道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一是在财政投入上,要不遗余力地抓好与上级各职能部门的对接,寻找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拓展多方向发展路径。视情况整合资金与县财政拿出的专项资金一起,设立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对发展计划可行、经营风险小、管理科学的村集体经营项目优先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予以扶持。二是在金融支持上,开展“全域授信、全民授信”工作,力争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全县覆盖,同时降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融资门槛,支持返乡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在增加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三是减轻村干部不必要的事务负担,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氛围,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奖惩办法》,逐村制定任务目标,将发展集体经济成效纳入村“两委”干部年度考核体系。四是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发展高标准农田、特色种植、水产养殖等项目,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文化旅游、供销社等部门的专家深入乡村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帮助村集体经济项目解决好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尽早见效。
农村党组织在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不同村庄、不同条件、不同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保障制度,提升服务能力,为村级集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同时,也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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