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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县域经济网 /2025年第7期

【专家智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金昌实践

发布:2025/07/05 22:19  作者:杨岩花  编辑:邹璠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2025年7月  阅读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着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以新质生产力赋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事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甘肃省金昌市下辖一县一区,全市共有139个行政村。2024年,金昌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45.4万元,较2023年的33.16万元增长36.86%;全市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实践探索

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党支部对合作社的政治引领。为充分释放村集体的引领效能,合作社由村党组织书记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代表村集体完成注册设立工作。在此期间,着重明晰党支部在生产经营策略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拟定等关键环节的决策权,夯实其在争取上级惠农政策支持、落实利润分红事宜等事务中的主导地位,同时赋予党支部对合作社发展方向等重大事项的否决权。通过以上举措,全方位保障党支部对合作社发展方向的把控力,推动合作社沿着稳健、可持续的轨道高质量发展。为切实保障合作社“姓公不姓私”,在合作社章程中明确规定,合作社重大事项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村党支部研究同意后交股东大会讨论,把“合作社姓党、理事长在党、决策权归党”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突出群众参与。坚持群众致富与集体增收相统一,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签订入股协议,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让群众与村集体连心、连利、连责,使群众从“多条心”变为“一条心”,改变过去村集体和群众各自为战的局面。充分组织发动群众,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小组会,以及座谈讨论、入户发动等多种方式,为党员群众详细解读政策、分析发展前景,帮他们算好入社前后的经济账、民生账、长远账,鼓励群众以资金、土地、农机具、劳动力等折价入股,以实实在在的发展红利吸引群众加入合作社。

注重因地制宜。金昌市一直坚持因地制宜谋发展,积极将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对接市场、整合资源、抱团发展中的载体效能。在此基础上,积极支持合作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度挖掘本地资源禀赋与独特区位优势,筛选契合本地发展的产业项目,秉持“一村一策”的精细化理念,量身定制发展规划,成功开拓出了土地入股型、村企合作型、资产经营型、生产经营型等各具特色的发展之路,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土地入股型:由村党支部创办合作社,村集体和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入社土地由合作社统一耕种或承包、租赁给企业或大户经营。如永昌县新城子镇农林场村集体出资37.63万元,发动109户党员、群众以土地入股方式,集中流转本村土地2170亩,再由合作社统一对外承包给8家种植大户,年底按533元/亩进行保底分红。村企合作型: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在创造一定的条件后,通过签订股份合作协议,与企业或合作社合伙投资产业项目。如永昌县水源镇华家沟村引进德源公司,将490亩集体耕地用于种植红辣椒,企业以资金和技术入股,合作社和德源公司按照2.8∶7.2的比例进行分红,村集体收入9.42万元。资产经营型: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的村,依托本村集镇优势开展租赁或经营,获得经济收入。如永昌县城关镇黄家学村利用城郊村优势,将停车场入股合作社获得经营收益12万元。生产经营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充分利用集体和群众入股的土地,通过集体自办、招商引资、能人领办、入股联营等形式,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经营所得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如永昌县焦家庄镇梅家寺村以党员、群众土地入股的方式,集中流转土地1060亩,种植露地蔬菜630亩,集体增收5.5万元;金川区宁远堡镇新华村建成16座高标准育苗日光温室,采购西红柿、黄瓜、草莓等苗木种植销售。

推动产业升级。金昌市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明确农产品绿色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方向,通过打造产业品牌、拓展经营方式、强化风险防控等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增加农产品优质供给,着力擦亮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金”字招牌 。尤其是通过打造产业品牌,积极引导合作社在提供精细化管理、专业化服务上下功夫,由合作社统一开发、种植、管理,帮助群众改良种养品种、掌握现代技术。同时与农业企业、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等建立合作关系,畅通销售渠道,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规范运行管理。秉持规范发展与风险防控协同共进的理念,从制度建设、流程管控、风险预警等多维度发力,全方位保障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运行合规、发展有序,推动合作社稳健前行,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组织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下发规范提升合作社文件,充分发挥市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作用,指导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制订章程,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和会计账簿、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等制度,健全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现有产业、有场所、有章程、有制度、有标准、有收益、有档案的“七有”标准。

取得的成效

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在试点过程中,村党组织充分发挥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从经济发展的“后台”走向“前台”,把群众组织起来抱团发展,由推着群众干到领着群众干,在把利益分配权牢牢掌握在村党组织手中的同时,打造集体与群众利益联结纽带,使党支部工作有了更坚实的依托,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村集体的信任。让村党组织成为产业发展、强村富民、乡村振兴无可替代的引领者,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中,金川区宁远堡镇山湾村、双湾镇陈家沟村的一些村民拿着现金直接到村里找党支部书记,要求加入合作社。因为广大群众从党支部的行动中真切地看到了他们为民办事的决心,对村干部更加认可,对村党组织更加信任。

群众增收路子更加宽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让村里过去闲散的资源活起来、分散的资金聚起来,既唤醒了沉睡的资源,改变了村集体以往单纯依靠简单发包租赁资源的低水平发展模式,更打破了小农户分散经营、各自为战的局面。通过抱团发展、规模经营,在推广先进技术和节约生产成本的同时,让入社群众流转土地的租金、集体收入的股金、就近就业的薪金一起拿,不仅激活了村集体资产,也最大程度地提高了群众收入,有效实现了村强民富的共赢目标。数据显示,2024年,全市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59元,增长了8.0%。

乡村治理基础更加坚实。集体收入的增加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经济支撑,村党组织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改善民生事业、改善基础设施、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村容村貌和群众精神面貌持续改善。同时,较一般的合作社而言,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具有更强的吸引力,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提供了平台、创造了机会,吸引了人才回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农业后继乏人等问题,进一步夯实了乡村治理的基础。

经验启示

党的领导是根本。金昌市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中,坚持市级层面统筹布局、县区党委统筹调度、乡村党组织统筹落实的三级联动,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从而使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把握发展方向,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凝聚群众力量,使各项工作高效推进,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实践证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在组织引领上下功夫。要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全省基层党建基础建设攻坚行动为抓手,着力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力度,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真正把农村党组织建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

找准产业是关键。金昌市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试点工作中,聚焦资源禀赋,坚持因村施策,找准发展模式,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走出了一条支部领导、合作社运作、效益共享的好路子。实践证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在发展模式上找准定位,在带动群众增收上闯出新路。要坚持因地制宜,依托乡村特色资源优势,因势利导找准符合实际的发展路子,着力打造高质量特色产业,让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要鼓励抱团发展,积极探索村村联合、村社联合、村企联合等多元化发展模式。

规范运行是重点。规范管理是确保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长久之计。金昌市在试点工作中,坚持质量优先、循序渐进,指导做好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行稳致远。实践证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完善制度机制,在规范管理上出实招。要抓好制度建设,科学合理制定符合本村特点的章程,由职能部门对章程涉及的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股权结构、运行机制、盈余分配等逐项审核把关并进行表决公示,切实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公开透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务情况,加强合作社财务运行日常监督,定期开展审计并公开结果,切实提升监督的实效性。要强化利益联结,严格建立落实利益联结机制,按照法律和章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明确合作社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比例,让农民成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政策支持是保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金昌市积极整合组织、农业农村、商务、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力量共同支持合作社发展,推动资金、资源、人才向农村倾斜,为合作社发展壮大保驾护航。实践证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在发展上聚合力。需全方位、系统性地开展规划布局工作,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度融入县域经济发展的整体格局之中。以县为统筹主体,统一编制详尽且具有实操性的实施方案,乡镇党委要组织村“两委”班子研究制定任期内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切实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成为经营良好、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示范社。要强化约束激励,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考评县区、乡镇、村干部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报酬待遇增长挂钩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杨岩花 中共永昌县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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