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县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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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解决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三大差距”问题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而缩小地区差距则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从浙江来看,全省总体发展水平较高,202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7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列全国第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更是连续40年居全国第一。但地区发展不均衡问题同样存在,山区海岛县占浙江省45%的面积,却只创造了不到10%的生产总值。这种“山海”差距,既不符合共同富裕高水平均衡的要求,也不符合群众的期待。解决好、处理好山区海岛县“短板”问题,是浙江推进共同富裕的突破口和关键点。
早在20多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作出“八八战略”决策部署时就提出,要进一步发挥浙江的山海资源优势,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20多年来,浙江创造性结合“山”的资源和“海”的优势,打造了一批山海协作典型案例,其中,以山海协作“飞地”最具代表性。山海协作“飞地”作为促进经济双向合作的有效模式,不仅引燃了“山”的内生发展动力,也为“海”的转型升级拓展了崭新空间,成为浙江经济新的增长点。
嘉兴“飞地”建设的
发展现状及实践案例
嘉兴是推进山海协作的“优等生”,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获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考核优秀等次。在“飞地”建设方面,也是走在浙江省前列。2017年,嘉兴市在全省率先推出跨市域“消薄飞地”精准消薄模式,得到了省委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推广;2021年、2022年又分别入选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试点和第一批最佳实践。2023年,嘉兴市高质量发展建设“飞地”入选“八八战略”与嘉兴共同富裕十大实践案例。目前,嘉兴市内已建成“飞地”14个,其中,“消薄飞地”10个,“产业飞地”4个,初步形成了产业牵引,消薄强村的协同共富新模式。
首创“消薄飞地”,让共富之路越走越宽。一是强带动。复制推广嘉兴市域内“强村抱团”模式,创造性开展跨市域“飞地抱团”合作,将“飞地”建设与帮促结对地区消除经济薄弱村、带动群众增收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促进了跨区域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截至目前,10个“消薄飞地”累计为结对地区兑现收益4.89亿元,带动村集体944个。二是强保障。建立健全“三供三保”推进机制,即结对地区“供土地指标、供资金投入、供人管理”,嘉兴“保障落地、保障招商、保障收益”,开辟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绿色通道,在规划引领、资金保障、土地供给、干部选派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园区项目优先享受嘉兴产业、人才、科技新政等优惠政策。三是强管理。聚焦项目招引质量和园区科学化管理,严把项目入驻门槛关,推动薄弱村集体经济收益逐年增加。2024年,实现经济产值35亿元,税收1.2亿元。
赋能“产业飞地”,让共富之势充分释放。一是坚持招大引强先行。突出挖掘重大项目牵引撬动作用,通过多渠道导入高端项目和要素,不断增强园区发展能级。海盐—景宁“产业飞地”冠宇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总投资57亿元,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0GWh动力锂电池的生产能力,目前,一期项目已投产试运营。二是加快主导产业培育。聚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等主导产业,布局打造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山区海岛县经济发展新增长极。桐乡—遂昌“产业飞地”年产12万吨风电材料建设项目,填补了浙江省在拉挤成型风电叶片上的空白,入选了2022年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名单。目前,项目已建成投产。三是打造多元共富合作模式。“飞地”创造性导入“飞地+飞园”“飞地+飞柜”“飞地+飞社”等多元协同助力共富新模式,推动双方多领域、全方位、深层次联动辐射。平湖—青田“产业飞地”浙大之光数字经济产业园18幢厂房已完成竣工验收,目前3家公司已完成准入评价。
“飞地”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破解要素制约仍需创新举措。推动“飞地”发展土地、能耗、资金等要素制约依然较大。如,飞出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严重紧缺,难以调剂保障“飞地”用地需求。飞出地能源消费指标余量很小,相对于飞入地新增用能需求,难以解决。
强化政策集成仍需多方发力。推动“飞地”高质量发展系统性的政策体系尚不完备。如,“产业飞地”基础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收益分配、融资支持等指导性意见还需进一步细化。引导企业有序梯度转移、促进产业双向合作的相关政策体系还不足。
深化合作机制仍需协同推动。经济发展方面,推进平台共建等机制创新、路径优化、具体实践的办法举措还不够多。联动招商方面,还存在产业定位不匹配、碎片化的问题。配套政策方面,跨区域要素(土地)指标交易、生态价值转换机制效应未充分显现,基层呼声较高的跨域能源交易尚属空白。
深化“飞地”建设
助力山海共富的路径建议
强化“飞地”要素保障,共筑平台合作新典范。一是拓展要素双向流通通道。发挥“飞地”促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双向流通优势,推动飞出地资金、产品需求等要素与飞入地人才、技术、研发设施等资源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飞入地产业质量、科研成果转化孵化高度,促进科研成果向飞出地转化孵化、创新资源向飞入地逆向反流。
二是加大金融财政精准支持力度。盘活用好“产业飞地”专项奖补资金,重点支持“飞地”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探索推进收益分成反向支持“飞地”建设。搭建“政银企”合作对接桥梁,重点支持有条件的“飞地”内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融资。同时,发挥山海协作产业基金优势,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高端项目“双向”集聚。
三是创新要素保障体制机制。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鼓励山区海岛县将实绩考核奖励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飞地”建设。拓宽“两山”转化通道,探索研究跨域能耗指标交易及跨域能耗山海协作机制,探索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跨域交易,深化森林碳汇减排量开发交易。
完善“飞地”政策支持,打造产业发展新引擎。一是突出重大项目牵引作用。实施“飞地”一体化招商机制,协同飞出地联动开展“飞地”窗口招商推介,集中招引一批体量大、质量高、牵动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鼓励支持“飞地”内项目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并给予政策倾斜。同时,注重引导优势企业意向项目向山区海岛县梯度转移,促进飞入地和飞出地产业相融、创新互助、发展共赢。
二是深化产业链山海协作。突出横向配套和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着力引进“链主型”企业和创新型、引领型、航母型等大项目好项目落户“飞地”,打造飞出地新的经济增长点。组织引导“链主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建立“1+N”产业链延链合作,共同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项目。
三是促进科技赋能发展。支持“飞地”内企业向上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给予立项,落实人才同城待遇。积极引导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与“飞地”开展产学研合作,设立重点实验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创新载体,聚焦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开展项目孵化并有效转移,加快形成“研发在飞地、产业化在山区”的创新链、产业链。
迭代“飞地”建设资源,绘就乡村振兴新图景。一是提升乡村风貌。深入实施千万工程,推进新时代乡村风貌建设行动,开展拯救老屋等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贯通串联推进乡村环境系统改善,巩固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的成果。发挥“飞地”反哺乡村振兴优势,集中撬动多方资金倾斜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农村文化礼堂、城市会客厅等项目。同时,结合数字化改革,推动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向基层学校、医疗机构下沉。
二是着力产业共富培育。培育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农业、文旅融合特色产业,共同开发红色文化历史资源、开展生态价值转换研究实践。组织引导农业龙头企业赴山区海岛县发展“土特产”农业,打造一批“土特产”金字招牌,帮扶销售农特产品,让“土特产”产业推动乡村振兴。拓展提升嘉兴特色农副产品赴山海海岛县异地种养(殖),带动当地群众就地就业增收。
三是强化资源要素支撑。通过强化党建、深化发展、优化治理、美化村貌等举措,全力推动乡村振兴落地见效,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发挥科研高校、人才资本等要素资源优势,推广“科技+项目”“科技+人才”“科技+服务”等合作模式,推进产学研合作。推广嘉兴乡村治理有效经验,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助力提升对口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汇聚“飞地”建设力量,增强民生保障获得感。一是推动双方智库互学互通。发挥“飞地”科创集聚作用,持续深化高等院所、科研机构与山区海岛县院地合作、院院合作。支持飞入地飞出地建立创新服务综合体联盟,开展跨域“双向”创新服务,为双方创新发展、产业转型、民生改善提供支撑。推动“人才码”双向互认,落实“飞地”人才同城待遇,鼓励和引导“飞地”人才参与双方创业创新。
二是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深化“互联网+协作”特色品牌,扩大数字技术在农村电商、数字农业、教育共同体、医共体、帮共体等领域应用。实施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帮扶和医疗共同体建设,定期选派名优教师、专家团队赴结对地区开展组团式帮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文化走亲活动,促进双向交流和沟通,增强“飞地”建设的社会效益。
三是推动社会帮扶提质扩面。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等组织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优势作用,动员各类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山海协作结对帮扶活动。鼓励各类国有企业参与“飞地”平台投资和建设。
创新“飞地”体制机制,激发山海协作新动能。一是创新共建共享机制。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成果转化、比较优势互通互促、要素保障、收益分配、运营管理等,进一步细化“飞地”建设细则,健全完善“飞地”一揽子支持机制,激发“飞地”体制机制优势,放大手牵手协作效应。
二是创新议事协调机制。完善“飞地”会商机制,集中解决“飞地”推进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统筹谋划、系统集成、体系推进,进一步增强系统观念,健全完善高层联席、常态化议事协调机制,凝聚起共建共推共享的强大合力。
三是创新支持激励机制。启动“飞地”绩效评价机制,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对“飞地”建设优秀的共建双方按项目奖补。开展“飞地”建设优秀案例评选,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打造省域特色的“飞地”建设样板。 (宋燕 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嘉兴市对口协作支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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